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法律是保障我们每个人权益的坚固盾牌。可最近在广东汕头发生的一件事,却让人忍不住直呼:“太离谱!”
事情是这样的,广东汕头金平区30岁的徐女士碰上了一件糟心事。当地有个农村经济集体组织叫南墩经联社,他们把集体土地和厂房租出去,然后会给村民发分红福利,就像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以前呢,徐女士也能美滋滋地享受这份福利,2024年的时候,她每月能拿到400元分红,到了年底还能有13400元的年终大红包。可谁能想到,2025年1月,这个“馅饼”突然就没她的份儿了。
原来是因为徐女士在2024年8月未婚生育,经联社就把她认定为“出嫁女”,还通过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直接取消了她的成员身份和福利。这就好比“煮熟的鸭子飞了”,徐女士心里那叫一个委屈和气愤。她觉得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毕竟《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里明明白白写着,不能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理由,侵害她们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这件事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网友说:“当村规民约与法律相抵触时,应以法律规定为准。”不管是村规民约还是其他什么规定,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有网友觉得按户籍来确定分红资格才最合理,这样能避免有人两头占便宜,也能保证大家都不会平白无故拿不到应得的福利。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类似这样村规民约和法律“打架”的事情并不少见。就拿一些地方重男轻女的现象来说,有的村规民约规定女儿不能继承家里的宅基地,这明显和法律赋予男女平等的继承权相违背。
目前,南墩经联社所在的金东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徐女士已经向信访部门提交信访,信访部门正在调查此事。我们期待着这件事能有一个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让徐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也让大家看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侵犯。希望以后类似的“离谱”事件越来越少,我们都能生活在一个公平、法治的社会环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