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杞县刘青艺、刘得见一审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八年,头条上很多网友和自媒体都觉得判重了。有留言评论说二刘就是杨志的,有列举类似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只判了十三年的。总之就是想表达开封中院判得不对,判重了,最多判个十几年就顶天了。广大的网友和自媒体朋友们,笔者完全理解大家的心情,可你们这样说有什么用呢?真能帮二刘减刑吗?不可能的。
法律的事情还是得交给法律来办,再留言评论发表看法表示愤怒也没用,当务之急是如何在二审中提出有力的依据,使河南高院给二刘减刑。
一审宣判后,二刘一案的审判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关于量刑方面,他是这样说的。
注意看审判长说的第三点:“本案还存在二被告人当庭均不认罪,刘青艺拒绝进行民事赔偿,刘得见虽表示愿意调解但未实际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对二被告人不予谅解等因素。故,综合考虑案发前因、作案手段、主从犯地位、犯罪后果及认罪悔罪情况等,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在法定幅度内作出前述量刑。”
二刘二审要想减刑,恐怕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叶婷一家,争取获得叶家的谅解书。只有这样,二审才有改判的希望。
当然,想获得叶家的谅解书不是那么容易,现在叶刘两家可以用水火不容来形容。这就需要强有力的第三方出面,从中调和。从以往的案件来看,大多数是辩方律师来充当这个角色。
辩方律师要充分地依靠人民法院和地方政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去做叶家和刘家的思想工作。
对叶家来说,人死不能复生,目前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11.9万余元,对叶家来说的确很低,能多争取一些赔偿也是好的。
对刘家来说,是花钱买时间,还是用时间抵钱,刘家也要慎重考虑,毕竟监狱不比外面,每一天都是一种煎熬,能少一年还是少一年。
一审宣判后,叶刘两家两败俱伤,与其这样,不如在二审中“求同存异”。
大家有什么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