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个能滑天下之大稽的消息,消息说,网友母亲携带了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前往长春市的一家吉林银行取款,却被告知需派出所同意才能办理。无奈下,他们只能前往派出所,等很久才走完转账的手续。
对于如此尽职尽责的银行以及员工,网友纷纷表示说,为了他的出行安全,他每走一步都应该先找规划部门审批,消防部门确认安全,城管部门确认不占道,残联确认不占盲道,再加派出所确认他这一步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才能允许他走这一步,毕竟都是为他好。
没错,他们是为防止取款人被骗,但和被骗比,我们关心的,那可是他人身安全啊,所以以上的操作,那可真是一丁点都不能少。
当然,玩笑归玩笑,我们大可以问问,取款需派出所同意这规定,到底是合理呢,还是合法?
按理说,当事人只需携带有银行卡、身份证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那就不该给用户取钱设置事先没有声明的障碍。
所以,取款需派出所同意的规定,明显不合理。
当然,理都不占时,它又怎么可能会合法?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那么,既然取款自由是存款人的基本权利,那你又是凭什么来设置的门槛?同样,派出所的审查资格又是来自哪里的授权?
综上,如此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规定,它怎么就堂而皇之的实施了下去?
难不成它还是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立法机构?
施行的是自己颁布的法律?
不得不承认,取款需预约、存款离柜概不认账、取款操作有误却能让你上法庭,和其他的任一单位比,银行那是真的牛,也是真正的大爷。
可我怎么记得说,每次存款的时候,他都一脸笑容,生怕别人一言不合就要离开柜台呢?难道他们也有存款指标,也会被扣工资吗?
私以为,为防存款被挪用,客户每次存款时,他们都该三番五次询问以下这些问题:
你确定要存款吗?
确定能承担被银行挪用的风险?
事先声明,我们取款2万及以上,是需提前预约且派出所出证明的。
你还确定要存款?
不,单只这些还不够,他们应将存款提到与取款同样的高度,存款2万需预约,存款5万需派出所出证明。这虽略有些麻烦,但都是为你们好,你们可别不识好歹哈!
如此,它方才可脱离谄媚及翻脸不认人的谩骂与嘲讽。
最后引用一段别人的评论:
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公共机构来说,要知道不要以为有着“为你好”的初衷,就可以随意增设办事程序或门槛,一切都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因为“好心办坏事”并不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