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是如此,尽管国家还没有发声,但是各地已经纷纷出台了各种政策。目标直指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有的是禁放,有的是限放,有的是划定区域等等。从根本上来讲,如果因为环保的原因对烟花爆竹进行限制,我是非常不认可的。但是如果是从安全的角度,对烟花爆竹进行限制,那我还能够理解。毕竟现在的城市不比当年的农村,人口高度密集,如果不加以限制,肯定会引发诸多安全隐患。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想大多数普通人也是有这个意识的,他们即便选择燃放烟花爆竹也不会在人多密集的地方,也肯定会选择一些相对空旷合适的地方。
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很多烟花爆竹禁放的政策就显得有些过时了。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民警,我也跟他聊起了这件事情,对于这样的政策,他也是有些不理解的。尽管各地对烟花爆竹都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但是实际上各地执行的力度又是完全不一样的,很多地方虽然是出台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在具体燃放的时候,大家也通常都以安全教育为主,并不会真正的禁止,更不会因此而处罚一些家长和孩子。因为他们也知道,这是中国人的传统,也是一个幸福而美好的时刻,在这样的时候做出一些不恰当的行为,很可能会引发群众的反感,甚至会导致一些更加严重的后果。
那么这样一来,我们说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规定,这种浮于表面性的规定,还有什么意义呢?除了能够给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之外,其实对事情本身并没有任何意义,说白了只是各地政府为了“免于追责”而不得已做出的一些决定罢了。从另一方面来看,既然这种规定和政策已经毫无意义,那为什么不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从上到下全部取消呢?既能够得民心,又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这不很好么?就像秸秆禁烧的政策一样,有时候确实让人不能理解。不过说实话,就最近的形势来看,已经明显好转了,与往年的全面禁放不同,今年全国很多地方已经有序放开了,这当然是社会的一个进步,也是体现出国家响应民意的一种表现。
我记得去年的时候,央媒就发文说:中国人辛苦劳累一年了,应该有仰望绚烂烟花的权利。时隔一年之后,全国各地仍然有各种声音,其中不少是对各地对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反对声音。说实话,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看待中央的号召的,尤其是在面对网上评论区清一色的讽刺甚至是骂声时,难道这些坐在办公室里发布这些文件的人心中不感到惭愧么?之前还看到一条消息,临近春节,一位男子购买了一些烟花准备带回家过年让孩子们热闹一下,没曾想这个行为却被一些有心的人举报了,最后被警方以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行政拘留5日。尽管如此,某律师还解读说: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来说,未取得运输许可,私家车无论带多少烟花爆竹都属于违法行为。
而这位律师的这一解读立即遭到大量网友的怒怼,有网友戏称:按照这位律师的逻辑,所有的车辆在路上行驶都构成违法,因为每辆车里的油都是危险的,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不仅仅是燃油车,就是现在的新能源车也面临同样的结局,因为新能源车的电池也都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那危险性也是相当的大。其实我们从律师的解读到网友的反驳来看,我们当前的很多规定其实已经违反了人们日常的认知,与正常人们的心理行为相违背了。也由此可见,其实现阶段某些法律法规的意义确实需要我们每一个认真思考一下,到底有没有实际的意义。
就像本文提到的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当然规定的非常详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如同一纸空文。不仅很多老百姓不理解,就连一些执法人员也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结果导致这样的文件规定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成为了一纸空文,成为了笑话。如果这样的事情多了,这样的情况多了,那制定这些文件规定的意义何在呢?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何在呢?因而,在我看来,如果一些事情确实需要文件规定来指导,来处理,那就需要首先征求一下老百姓的意见,在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之后再行出台也不迟。否则出台这样的,实际上并不能严格执行的文件规定,无异于自打耳光,还容易严重损害单位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