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强化信用监管 营造诚信发展环境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加强信用监管,深化诚信建设。在近日召开的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上,明确了以信用监管为核心,通过归集信用信息、净化发展环境来助力经济提质增效。
会议强调,诚信是经济发展的基石。内蒙古致力于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提升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通过质量增长、效益增长和动能转换,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内蒙古已制定并实施了多项政策制度。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相继发布了90余个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并制定了15项地方标准,为信用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此外,内蒙古还重视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经过近10年的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已形成了完善的架构,归集了全区数百万家市场主体和数千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为各部门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共享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积极推动信用信息与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目前,信用查询已嵌入日常监管环节,各部门在行政事项办理中广泛运用信用信息,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
乌海市作为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通过坚持制度先行、数智赋能、全链监管和创新场景等举措,使“信用乌海”成为城市的一张亮丽名片。
为进一步提升诚信建设水平,内蒙古将2024年确定为“诚信建设提升年”,并计划开展一系列诚信建设促进行动。同时,内蒙古还将不断优化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信用信息归集的质量和效率。
内蒙古将继续深化信用监管,以诚信为引领,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