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五峰派出所闻警即动,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作为,先后为三名群众找回丢失财物,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11月5日下午,五峰乡便民大厅户籍辅警为辖区双庙村一群众周某补办身份证,在此过程中了解到:其当天上午在长岭客运站乘车时将包丢失在公交车上,包中有手机、身份证、现金、手表等物品。
返回公交车、客运站寻找未果,本想到长岭客运站附近派出所报警,但不知道位置,便放弃报警,回到老家补办身份证。五峰派出所户籍辅警将周某的情况报告给值班民警。11月6日中午,五峰所民警前往天鸿公司调取监控,最终发现周某将包遗落在长岭客运站卫生间,随后,民警将包找回,核对包中物品无误后交给周某,其对民警深表感谢。
11月7日下午,五峰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小石沟村一高龄老人李某报警(男,82岁)称其乘坐公交时,将包遗落在安城公交站。包中有身份证件、户口本、存折、社保卡、现金等贵重物品。随后民警查阅了公交站附近的监控,但监控距离较远,无法确定老人是否将包带走。11月8日中午,五峰所民警前往天鸿公司调取监控,发现李某乘坐公交车上车时,其挎在胳膊上的包滑落至公交车门附近,后经民警联系,最终找到李某的包。年迈的李某对五峰派出所民辅警深表感谢。
11月19日下午,五峰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南北峰村一群众王某报警称其将手机丢在公交车上。11月20日,五峰派出所民警前往天鸿公司调取监控,发现王某下车时将手机忘在公交车座位上,后来被上车的一名女子捡走。后民警联系到该女子拿回手机,最终完好交到王某手中。王某对五峰派出所民辅警深表感谢。
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点一滴见初心。五峰派出所民辅警始终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宗旨,用心用情解决好辖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