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管所关于京NW2322车辆报废凭证
对于这辆京牌的报废车,柳州法院从头到尾的操作都让人费解。
评估是否涉嫌作假?一个最普遍的问题,连一般的驾驶人都明白,报废车辆是不能交易上路的。
车子竞拍时就已经报废多年,法院为何还能允许它被拍卖?法院在处置车辆前,是否按规定应对车辆进行全面评估,说法院不知情那是纯扯。
法院不能当法盲?而当车辆被查扣,王先生被交警警告不得再上路行驶以后,柳州法院却企图通过和车管所协商,来使这辆报废车“重焕新生”。
车管所给法院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车子已达报废标准,不可能恢复正常手续”!这样浅显的道理我们普通人都懂,柳州法院难道不懂法?
买卖报废车辆的规定
明知有错,法院却打官腔法院在尝试为报废车“正名”未果后,柳州法院开始讲究走流程。
对于王先生的退车退款赔偿损失诉求,执行局法官表示,王先生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按照流程立案审查。
说白了,王先生就是从合法渠道购买了法拍车,车子在存在严重的瑕疵后想申请退货退款,是需要走流程的。
法律规定下,法院能“扛”多久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报废车辆是禁止买卖的,即使有有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无效合同双方互付返还义务。
也就是说,王先生要求退车退款理所应当。甚至包括其他损失,包括车子前期的运费和维修费用,法院也应当给予一定的赔偿。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王先生在最懂法的地方遇到了违法行为,而纠正这个行为具体还要走多久、最终结果能不能在法律的框架下、赔偿能不能达到预期目的?我们也将期待在最懂法的地方如何尊重法律情况下,有错承认错误为这辆报废车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