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对安徽贵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科建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贵科建设作为马鞍山市当涂经开区年产5亿平方米绿色智能包装材料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因在“2023.3.5”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存在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行为,被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据了解,贵科建设的法定代表人为孙国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2003950004427。此次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贵科建设作出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此次处罚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贵科建设应在公示截止期(2027-01-29)前完成整改,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此期间,贵科建设需暂停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已承接的项目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贵科建设对此表示深感歉意,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同时,贵科建设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争取早日恢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使用。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政府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