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建罚〔2023〕42号,对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施工图设计文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一案进行了处理。
根据处罚决定书,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违反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注册的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177249491XD,法人代表为史伟元。该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多项优势资质。然而,此次事件却暴露出该公司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方面的疏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凿。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处罚决定已经公示,公示期限为12个月。
对于此次事件,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表示将深刻反思,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同时,该公司也表示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次事件提醒广大建筑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合规性,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引发行政处罚。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