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建罚〔2023〕78号。该决定书涉及深圳市远兴机电有限公司因无资质承揽工程而接受调查一案。经过深入调查,因情节轻微,最终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远兴机电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承揽了工程项目。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现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未给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同时,该公司也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表现出了良好的认错态度。
基于以上情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深圳市远兴机电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但同时,也对该公司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公布了深圳市远兴机电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关键信息。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李远良,其在公司违法行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虽未受行政处罚,但也应深刻反思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此次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既体现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充分考虑到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整改态度。希望深圳市远兴机电有限公司能够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法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确保今后在从事建筑工程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同时,也呼吁广大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共同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不处罚,这又是怎么接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