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本地货车同权,大幅放宽绿牌新能源货车通行!武汉将实施货车通行新规

乐蕾评国际 2023-10-19 06:44:05

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武焦萱

外地、本地货车同权,放宽货车通行区域和时长,进一步放开绿牌新能源货车通行限制,设置专门城市货运通道……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11月1日起,武汉市将实施货车通行管理新规,进一步放宽货车通行限制,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10月17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武公交规[2023]64号),明确了新一轮货车通行管理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武汉市实行的货车管理规定是2022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载货汽车在我市道路通行规定的通告》(武公交规[2022]75号)。即将实施的新规有哪些变化?极目新闻记者专访了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秩序管理大队有关负责人,请他详细解读。

外地、本地货车一视同仁

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秩序管理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武汉中心城区限制货车仍然包括以下部分:

其一,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不含三环线)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其二,三环线内(不含三环线)其他高架桥和跨江、河、湖桥梁,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但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允许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现行规定中,允许通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不包括外地车。新规中,对外地、本地货车一视同仁。

其三,3大核心区域仍然严管货车通行,但进一步放宽微型、轻型新能源货车通行,并且对外地、本地货车一视同仁。

3大核心区域是:汉口沿江大道汉正街片区、解放公园片区、武昌水果湖东湖片区,如下图。

标注为红色的区域是3个货车严管片区

按照现行规定,以上3大片区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根据新规,2023年11月1日起,每日9:00至16:00、20:00至次日6:00,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即将实施的新规中,全部取消了之前单独针对外地货车的限制通行规定。

严管货车3大核心区的具体范围,详见《通告》(武公交规[2023]64号)。文末附有官网链接。

放宽货车可通行区域和时长

《通告》规定,二环线及以内区域,以及珞狮路以东区域、武汉火车站片区、临江大道及周边区域、东西湖区吴家山片区、东湖高新区九峰山片区、江夏区纸坊片区、黄陂区中心城区、青山区工人村片区,每日7:00—22: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每日9:00—16:00、19:00—22:00,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载货汽车通行。

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珞狮路以东区域

武汉火车站片区

临江大道及周边区域

东西湖吴家山片区

东湖高新九峰山片区

江夏纸坊片区

黄陂中心城区

青山工人村片区

相关负责人解释,按现行规定,上述区域,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允许通行的时段是夜间和中午,即22:00—次日7:00、11:00—14:00,可通行时长为12小时。新规实施后,仅在早晚高峰(7:00-9:00、16:00-19:00)禁止通行,可通行时间为9:00—16:00、19:00—22:00、22:00—次日7:00,可通行时长为19小时,延长了7小时。

以上区域具体范围,可登录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官网查询《通告》(武公交规[2023]64号)。文末附有官网链接。

设置了专门城市货运通道,便利物流配送

《通告》规定,载货汽车前往江岸三盟工业园、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强大实业工业园、新荣工业园;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硚口蓝焰物流;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洪山天辉产业园、烽火钢材市场、光霞果批市场、江南水暖市场等三环内工业园区、市场的,可以经过通行相关货车专用通道全天通行(见下图)。

货车专用通道详细线路可登录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官网查询《通告》(武公交规[2023]64号)。文末附有官网链接。

新规将整合到手机导航APP,绿牌车无需货车通行码

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秩序管理大队有关负责人补充介绍,交管局有关部门已与高德、百度、腾讯等互联网平台对接,货车通行新规将同步整合到手机导航APP,登录手机导航APP并绑定车号、车型后,手机导航APP将自动发出提示。

该负责人介绍,新规实施后,普通货车通行规定已经放得很宽松,无需额外办理通行码,直接按照通告规定的时间区域通行即可。下一步,通行码则主要是面向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等高风险行业。

此外,对于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通行管理,本次《通告》整合了相关规定并予以明确,详见通告第十二、十三条。

武汉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出行环境。

附:《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武公交规[2023]64号),全文详见:http://jgj.wuhan.gov.cn/jttg/48792.jhtml

(图片均为武汉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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