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以疫苗为主的企业,荣盛生物研发费用高企,在研产品的进度却不及预期,另外,荣盛生物还存在因税务问题多次收到部分主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况。
日前,据上交所网站信息显示,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生物”)被暂缓表决。据招股书披露,荣盛生物此次拟发行新股不超过2550万股,上市计划募资12.50亿元,用于疫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存量工业用地改扩建项目、在研产品研发项目等。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研读荣盛生物披露的招股书发现,作为一家以疫苗为主的企业,荣盛生物仅有水痘疫苗一款产品上市,在研产品研发进度不及预期且研发费用高企。另外,荣盛生物还多次因税务问题收到部分主管机构行政处罚,存在财务风险管理缺失的情况。
针对相关问题,发现网向荣盛生物发去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至发稿,荣盛生物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仅有水痘疫苗一款产品上市,其他在研产品进度不及预期
荣盛生物是一家从事疫苗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用于传染病的预防及诊断。疫苗领域,公司已成功开发并商业化的核心产品为水痘减毒活疫苗,体外诊断试剂领域,公司成立之初主营体外诊断试剂,建立了免疫诊断试剂和生化诊断试剂两大产品线,打造了酶联免疫法、凝集反应法、胶体金法、干式荧光发光法、生化诊断试剂等多个产品管线。
招股书数据显示,2019年-2022年上半年,荣盛生物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4亿元、1.68亿元、2.62亿元及1.17亿元;同期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242.30万元、-3480.42万元、1591.76万元及365.01万元,虽然自2021年开始,公司的净利润开始转亏为盈,但从报告期总体来看仍处于亏损状态。
来源:招股书
需要注意的是,荣盛生物疫苗领域目前仅有水痘疫苗一款产品上市销售,报告期内,水痘疫苗分别实现销售收入5226.87万元、1.2亿元、2.15亿元及9998.24万元,截至2022年上半年,水痘疫苗贡献的营收已经高达85.42%,产品结构单一。并且,未来若国内免疫规划水痘疫苗逐步推广,水痘疫苗销售价格及毛利率都可能存在下降的可能。
来源:招股书
在其他产品上,荣盛生物目前在疫苗领域布局有5个主要在研管线,均为预防用生物制品3类(仿制型疫苗)产品,其中有2个在研管线已处于III期临床阶段、3个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体外诊断试剂领域布局有13个在研管线,其中有7个处于产品注册阶段、6个处于样品开发阶段。
由于公司在研产品的研发和申报注册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荣盛生物也坦言表示,若公司在研产品的研发进度或申报注册过程不及预期,则公司可能面临研发进程缓慢或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更为重要的是,公司在研产品所花费的研发费用不菲。荣盛生物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能源动力费、折旧费和试验费等。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丰富产品管线、增强市场竞争力以及加快研发进度,公司加大了研发人才引进和研发投入。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3072.12万元、4191.59万元、4305.78万元和及2339.0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79%、24.98%、16.44%和19.98%,均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均值分别为14.88%、9.30%、10.85%和10.53%,均低于荣盛生物的研发费用占比。
来源:招股书
不过,由于荣盛生物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水痘-带状疱疹疫苗和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研发管线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而这些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研发项目都会加重公司研发费用上的负担。
此外,荣盛生物16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研发工作目前处于中止状态。根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州精达及HU YONG(胡勇)签订《“多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独家合作协议》,拟开展16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的合作研发。但因广州精达及HU YONG(胡勇)无法向公司提供合作协议中所约定的成熟技术,公司已就该事项提起仲裁。受此影响,公司16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研发项目目前处于中止状态。
对此,公司表示将根据仲裁诉讼进展情况、研发管线推进整体情况重启该项目,项目重启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并存在未来研发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届时若该产品的市场容量缩小或市场竞争格局加剧,该项目存在调整或终止的风险,未来很大程度上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风险管理缺失,多次因税务问题遭行政处罚
除了在自身产品方面的问题,荣盛生物还存在因税务问题多次收到部分主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2019年10月25日,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向荣盛有限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金牛税一税简罚[2019]18412号),对荣盛有限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房产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违法事实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荣盛有限已于2019年10月25日全额缴纳该笔罚款。
无独有偶,2021年12月9日,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向荣盛生物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厦火税简罚[2021]351号),对荣盛生物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未按时预缴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费的违法事实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荣盛生物已于2021年12月9日全额缴纳该笔罚款。
除此之外,2020年9月21日,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还向荣盛生物控股子公司北京荣盛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西一税简罚[2020]2540号),对北京荣盛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违法事实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公司表示,该笔罚款已于2020年9月21日全额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荣盛所受的处罚未超过2000元,不属于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但是多次出现税务问题足可以表明荣盛生物在经营管理方面的严谨程度不够。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招股书显示,北京荣盛已于2013年因未按规定执行企业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于2020年9月11日在北京晚报发布注销公告,2020年10月27日经当地市场监督局核准注销。
业内人士表示,税务问题是企业IPO进程的一大障碍,目前证监会对企业IPO的审核越加严谨,提出的税务问题不断增多,不少企业因税务问题导致上市失败。因此,企业应加强内部税务风险管理,避免企业产生经济损失乃至违法违规的可能性。
整体来看,荣盛生物仅有水痘疫苗一款产品上市,其他在研产品进度不及预期,可能面临研发进程缓慢或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还曾多次因税务问题而被处以行政处罚,这样的企业能否让市场对其产生信心,若在研产品不能及时成功上市,营收和资金链又能否撑得住企业正常运营,对此,发现网将持续关注。
(记者:罗雪峰 财经研究员:刘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