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教教书匠
本文已开通全网维权功能,请勿搬运洗稿。
坐标重庆。某女士,1974年2月出生,1993年2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建账,2024年2月50岁退休。

本年度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计发基数7988元,平均缴费指数0.6739,个人养老金计发月数195月。视同缴费年限2年11月即2.916667年,全部缴费年限31年1月即31.083333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7988×0.6739=5383.11元,个人账户储存额92159.35元。
二、养老金计算1.基础养老金
=(本年度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0.1
=(7988+5383.11)÷2×31.083333×0.1
=2078.09(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92159.35÷195
=472.61(元)
3.过渡性养老金
=(本年度养老保险计发基数+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7988+5383.11)÷2×2.083333×0.014
=272.99(元)
4.基本养老保险(金)合计
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2078.09+472.61+272.99
=2823.69(元)
5.独子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3%
=2823.69×0.03
=84.71(元)
6.养老金合计
=基本养老金+独子待遇
=2823.69+84.71
=2908.40(元)

1.凡在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重庆市企业退休职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都有独生子女补贴,计算公式为:独生子女补贴=基本养老保险×3%。
2.2024年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尚未公布,本计算表采用的是2023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待新基数出台后再对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新核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