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位三岁男孩在酒店摔伤眉骨,孩子家长要求赔偿被拒绝,酒店称自己没责任,随这事件的曝光,这次网友集体站队酒店一方。
可能有网友听过美国一老太太被咖啡烫伤获赔64万美金的故事,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可能会被赔偿很多钱。
但就事论事,这件事怎么看,都感觉就是孩子的父母在无理取闹。
根据网上视频看,事发当日,孩子跟随家长到了青云谱区的洛斯百年宴会艺术酒店,3岁的孩子在楼梯间不小心摔倒了,磕破了眉骨,缝了十多针。
孩子的家长认为,孩子受伤,伤疤会伴随一生,这对孩子的一生都有影响,所以要求酒店赔偿。
家长的要求合理吗?
从视频开头看,小孩子独自向前跑,身边根本没有家长陪同,按理来说3岁小孩在这样的楼梯间内,大人应该牵着手才对。
但没有,反而是让孩子自己跑来跑去。
身为父母,应该清楚的知道,3岁孩子还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任由其随便跑动,带来的风险就应该自己承担,不应该找酒店。
直接要酒店赔偿,感觉这样的做法和“讹人”有点相似。
酒店负责人的回应也很清楚,没有任何过失行为,毕竟不是地板砖自己跑去撞孩子的。
是孩子父母不管,导致孩子随意跑动摔伤的。
不过律师的解释却偏向孩子一方,但遭到了网友的吐槽。
律师称:根据民法典规定,作为对外经营的公共场所,如果他没有尽到安保义务,他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家长需要承担监护责任。
从律师的言辞中不难看出,这家酒店没有尽到安保义务,应该承担责任,这一观点遭集体吐槽。
怎样才算尽到了安保义务呢?
孩子父母不管孩子,使其乱跑,难不成酒店还要专门配备一些陪同人员,看见有人上楼梯就要时刻跟随保护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就算在楼梯上贴了提示警告,相信大多数家长根本不在乎,只有发生意外时,才会找各种麻烦。
就像一位网友说的“自己孩子看管不到位,摔了就找酒店,这就是纯纯的讹人”。
从旁观者的角度看,确实是这样。
总不能走路摔跤了,在商场喝水噎着了,下雨淋湿到商场感冒了,诸如此类的事件都要找商场赔偿吧?
有些事,并不是自己受伤了就有理,硬要找理由真让人有点“看不起”。
不过对于南昌的这件事,最后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酒店还是赔了5000块钱。
或许这些钱不能让孩子的父母满意,但能拿到5000他应该高兴吧,不过希望他的孩子不要跟他爸爸一样。
现在有些家长,孩子在外面受到一点伤害,就会找对方麻烦。
从来都不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就像这个3岁的小男孩,当时父母牵着他的手,不让他乱跑,是不可能受伤的。
这件事也警示父母们,在外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