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司法局上班”,本是一句平常的自我介绍,可从这位呼和浩特出租车乘客口中说出,却成了无理取闹的“底气”,难道这身份可以免车费?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事件概述内蒙古呼和浩特的一辆出租车上,发生了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件,让人们不禁对某些人的素质和行为深感忧虑。
下面请看视频当日,一位刘姓男子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本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出行,却因他的一己私欲和无理取闹,演变成了一场街头巷尾热议的风波。刚上车仅仅一分钟,刘先生便点燃了香烟,全然不顾这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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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见状,立刻礼貌而坚定地制止:“先生,出租车里不能抽烟,这是规定。”
下面请看视频不难看出,视频中刘先生却像是被触碰到了逆鳞,不仅没有熄灭香烟,反而情绪激动地开始胡搅蛮缠。
当到达目的地,计价器显示车费八元时,他竟然以司机不让他抽烟为由,拒绝支付车费,并开始自报家门:“八块钱,大姐你拍我,我姓刘我叫刘某某,我在司法局上班,身份证号幺幺零,上车打了八块钱不给我付车费,你说了不让我抽烟对不对,公共交通工具能抽为啥不能抽烟呢?”
那理直气壮的模样,仿佛他有着免付车费的特权,仅仅因为他口中所谓的“司法局上班”的身份。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表示副驾驶位置有该规定,因出租车是燃气车所以司机和乘客都不能吸烟。出租车司机大姐也是据理力争,她无奈地回应:“公共交通就不允许吸烟,根据相关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在车内吸烟,出租车副驾驶位置张贴有‘十不准’规定,其中一项就是禁止吸烟,吸烟很容易引发危险。”
大姐的话语掷地有声,她只是在维护正常的乘车秩序和安全规定,却遭遇这样的刁难。
这一事件被曝光后,迅速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谴责。在这个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而不是凭借着所谓的身份地位来践踏规则。刘先生的行为,
不仅丢了自己的脸,也抹黑了他所声称的工作单位的形象。
一个在司法局工作的人,本应是法律的守护者和践行者,却在这样的小事上公然违背规定,实在是令人失望至极。
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清楚,不要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情况属实!该男子被证实身份的话,那这样的人是如何通过司法系统的选拔和教育的?他日常的工作作风又是否秉持着公正和守法的原则?
对此网友纷纷留言这位网友认为,“小票上写着00:20分上车,00:21分下车,不让吸烟人家就下车了,车子就没动吧?”
从车票时间来看,乘客上车一分钟就下车可能是因为不让抽烟而决定不乘坐了,司机不应该盯着要起步费,这只是其个人意见。
还有不少网友表示,视频不能断章取义,这视频可能有误导,也许乘客因不让抽烟就下车,司机已出票要钱,乘客表明司法局身份只是想说懂法。
刚起步就下车就被要求付款,乘客觉得不合理,双方产生矛盾,具体情况还需全面了解。
最后,这件事也给我们所有人敲响了警钟,无论身处何种职位,都不能心存侥幸,以为可以凌驾于规则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