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骗局?盛世下的“未统一”与“伪统一”,为何统治者要作假

鲁滨逊每日日记 2024-06-18 11:28:34
前言

汉朝作为一个长达四百多年的封建王朝,在历史长河中是无比灿烂夺目的一页。

然而,它的繁荣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内有党锢纷争,外有边疆战火连绵,其中,一个引发汉朝衰落的重要导火索,就是所谓的"伪统一"。

这种"统一"不过是一场骗局,表面上国家一体,实则藩镇割据;假装皆在朝廷镇压,暗地里却各自为政。

这种"伪统一"的局面一旦形成,朝野上下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又会给汉王朝带来哪些深远影响?

结合体制

自《公羊传》淬炼孔子思想提出这个词汇以来,“大一统”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已经成为华夏世界思想界占压倒优势的共同理念,思想家们以“一”论说宇宙、社会和政治蔚然成风,儒、法、道、墨等各家都提出了各自的“大一统”理论。

“大一统”思想理念,要想落地到现实世界成为整个中国实行的、成熟的具体政制,仍然需要经过实践探索,经历几番反复,这种思想理念也就只能在思想界昙花一现,而不可能传承久远、历经千年而不断发扬光大。

“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秦始皇在全国实行了纯粹的郡县制,经过秦末天翻地覆的变乱,汉朝实施了郡县与分封相结合的体制。

首先,秦始皇凭借郡县制诸侯国秦国的数百年成熟国家政权一统天下,与其功臣之间有着承袭自数百年传统的君臣上下关系;但刘邦的统一战争起步于秦朝覆亡之后项羽分封的既成格局,刘邦与其打天下的许多主要功臣之间并不存在秦始皇与其功臣之间那种绝对的君臣关系。

在公认的汉初开国三大功臣韩信、彭越、英布中,英布本来就是项羽分封的九江王,在汉楚相持的关键时期听从随何游说方才背楚投汉,投汉之后刘邦封其为淮南王,由其招揽旧部。

其次,实施郡县与分封相结合体制,不失为汉初决策者在防范“土崩之难”与宗室“尾大之势”两难之间作出的理性次优选择。

汉朝社会普遍认为,秦朝二世而亡而周朝享国长久,关键原因之一是秦朝彻底废除了分封制。

而刘邦家族出身平民,在刘邦之外更缺乏威望卓著的家族成员,完全没有六国之后那种数百年王室的政治威望“无形资产”可以利用凭借,非刘氏中同样怀抱“彼可取而代也”之心者众多。

有鉴于此,汉初决策者在制度建设时不能不更多地考虑防范“土崩之难”,即使在汉文帝继位之后也是如此。

同时,平民出身的刘氏宗室成员本来就没有政治威望,在推翻秦朝和楚汉相争中亦无功勋,且在汉初人丁稀少,刘邦兄弟3人加上他们的妻妾等等合计不过50人,亲亲分封至少在一二十年内尚无宗室“尾大之患”。

在实践中,在刘邦身后,汉初分封的同姓王侯确实为拱卫刘氏江山、反吕氏篡汉、拥立文帝发挥了重要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此,班固在《汉书·诸侯王表第二》中的评论应该是代表了两汉精英阶层的普遍共识:“高祖创业,日不暇给,孝惠享国又浅,高后女主摄位,而海内晏如,亡狂狡之忧,卒折诸吕之难,成太宗之业者,亦赖之于诸侯也。”

这样的体制对汉初政制选择与发展产生了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未成熟郡县制相较于分封制的优势还不够突出,尚不足以吸引人们更强烈坚持全盘郡县制;另一方面,对于当时尚处草创时期的汉朝朝廷而言,从秦朝的未成熟郡县制转向分封制,朝廷转移的实际权力不算太大,尚不至于导致最高决策者本人和中央国家机关坚决抵制分茅裂土、剖疆封侯。

“伪统一”

在秦朝统一之初关于郡县制和分封制的政策辩论中,李斯直斥分封制为导致春秋战国诸侯混战的根源,但上述“李斯效应”不可避免地随着时间流逝而日益凸显,到“文景之治”时期和其后,这一制度总体上已经走向其反面。

汉朝中央政权与民休息、恢复和发展经济的政绩已经相当明显,仅享受了“文景之治”成就的受益国民就接近两代人,人民对刘氏汉朝政权的认可、认同已经稳定,异姓政治力量起兵夺权、改朝换代的风险已经降低到日常可以忽视的地步,体制内分封制蕴藏的潜在风险则膨胀到了颠覆性程度。

不仅如此,当时诸侯世袭没有系统的、大规模实施的退出机制(秦朝封君则很难世袭而世代相承坐大),不断涌现的新功臣则要不断赐予新的封地,若长此以往,汉朝中央政府能够管辖的国土日削月朘,最终结果可想而知,相当程度上就是源于游牧帝国的分封传统导致其必然走向自我削弱。

与此类似,由于人口集聚能够提供更多分工、协作、交流知识技能与信息的机会,一个城市人口增长通常会带来其经济产出的更大增长。

城市人口增长突破一定阈值后,就能满足某些工商业发展所需的最小经济规模,规模效益、范围经济由此还会推动该城市经济产出加速增长。

《史记·高祖功臣侯表》称,汉初受封时,“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从少数有户口数的侯国看,受封时超过五千户者屈指可数。这样的人力数量,决定了那时的大多数诸侯难以组织起一支足够规模的武装力量挑战中央政府。

从各项权力来看,与战国以来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的封君制衡及监察制度相比,汉初的分封制出现了较大倒退,封君权力扩张且转为世袭。

在商周两朝,爵位、政权、土地、臣民一并封赐,诸侯至大夫各级封君享有封地内的立法、行政、司法和宗法各项权力,每块封地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世袭王国。

法家反对亲亲分封、世卿世禄,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废除分封制问题,但普遍主张任贤使能、量功分禄,控制分封规模,限制封君权力。但汉初诸侯权力之大,已经到了往往“自为法令,拟于天子”的地步,俨然如同独立王国。

在“文景之治”期间,赋予诸侯的某些优惠、特权导致其经济权力大幅度扩张,远远溢出其封地疆界,覆盖汉朝全国。

更严重的是,吴王刘濞依靠铸币税和盐业收入就实现了“国用富饶”,不仅免除了自己封国内居民的赋税,而且实施了一系列福利、优惠措施,把“田氏代齐”收买民心策略发展到了新的高度。

值得提出的是,借助同姓诸侯王“靖难”以防范王朝颠覆的安排犹如核武器,最理想状态是放在核基地备而不用,发挥威慑作用,防患于未然;一旦真的投入实用,通常后果是最高权力旁落、非正常转移,甚至整个秩序崩溃。

而且,这些叛乱同姓诸侯往往缺乏“华夷之辨”的坚定立场,将外敌入侵视作叛乱机会,甚或主动寻求与外敌勾结。

“无盐氏借款”

在所有这些叛乱中,以吴楚七国之乱规模最大,对汉朝社会冲击最剧烈。由于当时诸侯掌握的资源总量明显超越汉朝中央政府,综合实力强劲,西汉社会普遍认为叛乱诸侯将会获胜,西汉国家将要解体。

晁错在汉景帝时力推削藩,他为此从父亲处得到的不是为皇帝效力、建功立业、出人头地之类鼓励,而是责备,是对晁错主持削藩必然导致“刘氏安矣而晁氏危矣”的担忧,晁父最终因“吾不忍见祸及吾身”而不惜服毒自尽,如此惨剧,表明当时汉朝民众心目中朝廷的权威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如诸侯王了。

数十年“伪统一”局面本来就已经潜移默化损害了民众对汉朝中央政府的信赖,吴楚七国之乱爆发初期汉景帝没有表现出坚决、果断镇压叛乱的勇气和魄力,而是企图绥靖妥协,通过牺牲晁错来换取吴楚七国结束叛乱,进一步严重动摇了从政经精英到普通民众对朝廷的信心。

综上所述,自西周以至西汉,政策性融资利率上限为20%,正常商业性融资利率下限为20%,上限为33.3%,极端情况下上限为100%,而且通常只适用于最弱势群体——遭遇流动性危机的农户。

然而,“吴楚七国兵起时,长安中列侯封君行从军旅,赍贷子钱,子钱家以为侯邑国在关东,关东成败未决,莫肯与。唯无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什之。三月,吴楚平,一岁之中,则无盐氏之息什倍,用此富埒关中”,充分表明当时的金融界普遍认为吴楚诸侯七国实力超过朝廷,西汉中央政府无望平定叛乱。

即使置诸中国古代、现代史上不正常超高利贷中,上述汉景帝平定吴楚七国之乱时的“无盐氏借款”利率也惊人畸高。

消除风险

吴楚七国之乱被镇压下去之后,参与叛乱和违法的诸侯王先后遭到死刑、除国等严厉处置,但“伪统一”的格局仍未根本改变,颠覆性隐患未能从体制上彻底消除。

在汉武帝时期,汉廷一方面继续镇压诸侯叛乱,另一方面通过“推恩令”等新制度,同时加大力度实施“文景之治”期间制定的左官、附益、阿党、酎金律等法令,方才彻底改变了汉初直至“文景之治”的“伪统一”局面,消除了西汉国家解体的体制隐患。

继之而来的“昭宣之治”虽然被传统史学家称作“中兴”,与“文景之治”的“盛世”称号相比略有不及,但从更大格局上考察,“昭宣之治”高于“文景之治”,因为“文景之治”是“匈奴武力威胁阴影下的繁荣”,而“昭宣之治”是“大汉秩序下的国际和平与繁荣”。

而且,秦始皇开启的大一统王朝事业,到汉武帝手里才基本定型,汉武帝从制度、意识形态、组织、疆土等各方面奠定了此后两千年中国大一统王朝的基本框架,并在“昭宣之治”中得到巩固而确立,其后近两千年的发展是对这一基本框架的不断完善、调试。

与“文景之治”可比性最强的盛世崩溃是西晋“太康之治”,与汉朝结束春秋战国、秦末长期战乱相似,西晋结束了东汉末和三国时期的长期战乱,重新统一了中国。

然而,由于埋下诸侯王坐大的祸根,中原大地尸山血海,中华文明、华夏民族一度濒临灭绝。

结语

时至今日,埃及、巴比伦、孔雀/贵霜帝国、波斯/安息帝国、罗马帝国等昔日古老文明曾经的辉煌风流都已尽被雨打风吹去,好些连种族、文化传统也荡然无存。

唯有中国面对天灾、游牧民族入侵等冲击首当其冲,却保持了种族、文化数千年一脉相承,保持了泱泱大国主体基本框架的完整,不仅以此保持了两千年的古代世界领先地位,而且在近代一度落伍之后也较快实现了“赶超”,呈现出强劲的复兴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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