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流年情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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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婚年轻人的生活节奏很快,尤其是有了孩子,条件好点的就去找代看护的兼职阿姨,没条件还要上班打工的只好让婆婆或者母亲带孩子。我觉得作为隔代亲人,照顾孙女,外孙女是理所应当的,即便是一个孤儿也会可怜收留,更何况血浓于水。
我想对生在原生家庭中那些重男轻女的母亲说一句:“您的女儿是您怀胎十月省下来的宝贝,请别用歧视的眼光对待爱您的她。”
我记得米尔说过:“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当婆婆一家人欺负自己女儿,或者女儿有紧急情况的时候,不管女儿多大了,都是您的女儿,您有责任和义务来帮助她渡过难关,尽您所有的力量,这,才是母亲该做的,不是吗?
刘瑾的母亲是一个从小就觉得女儿是个累赘的孩子,刘瑾说《都挺好》里的苏明玉就是她现实的写照,现实的她却没有苏明玉的好命运,没有正经稳定的工作,也没有遇到能懂他心的男朋友石天冬。
她抱怨说自己为什么就不配有爱情和亲情呢?从小就干重活,洗衣做饭样样不差她,两个哥哥一直坐在能夹到饭菜容易够到的地方,而自己只坐在一个只够吃咸菜的位置。母亲最伤她的事情是,在她出嫁的时候,嫁妆居然只是嫂子穿剩下的婚纱。
刘瑾的两个哥哥因为母亲从小对他们娇生惯养,虽然都考上了遗臭万年的三本大学,上大学那段时间每天大哥只打游戏,二哥只学泡妹,混到都毕业了,才傻了眼,看出社会的残酷,没有工作,谈的对象还要高价彩礼。
那时候的刘瑾虽然比两个哥哥努力,但是日子也很艰难,在一家小公司做财务,母亲有事没事就管刘瑾要钱,不是要生活费,就是要“装病费”而刘瑾后来才知道母亲所谓的要钱都是给了两个哥哥。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生在这样的原生家庭的刘瑾也对母亲报有希望,因为那毕竟是生她养她的母亲啊!但是在她生完孩子后,母亲的态度变得更冷眉冷眼,原来只是置之不理,现在却是冷眼相待。
刘瑾的婆家是开超市的,平时婆家都比较忙,虽然她生的是女儿,但是刘瑾坐月子婆家也照顾得比较好,孩子1岁的时候,刘瑾想继续去公司工作。婆家和丈夫都不愿意,只想让她自己照顾孩子,毕竟他们家都在忙超市的生意,没有时间照顾女儿。
她只好鼓足勇气,买了很多琳琅满目的礼物回娘家,进门没说让母亲带孩子的事时,母亲把刘瑾夸上天,说刘瑾像自己,漂亮,工作又好,婆家又好,但是在刘瑾提到让母亲带孩子的时候,母亲把礼物都扔到了外面,对刘瑾冷嘲热讽:“你女儿又不跟我姓!”
说刘瑾在婆家没尊严,没底气,没脾气,受委屈才想到自己,现在把她当成保姆,送点礼物就要打发她,门都没有。
刘瑾凄入肝脾,擦擦眼泪,质问母亲要多少钱才肯带孩子。没想到母亲要她每个月的所有工资,两个哥哥在一边起哄,说母亲身体不好,每天还要操劳你们家的事,给那些钱根本不多。商量了一整天,母亲才同意留500给刘瑾,其他工资都给母亲,而且吃穿住都不让母亲掏钱。
罗曼罗兰说过一句话:“只要还有能力帮助别人,就没有权利袖手旁观。”作为母亲更不应该袖手旁观,自己的女儿想多一份收入让自己过得更好,婆婆没有闲暇的时间看护,母亲照顾外孙女是出于亲情,有辛苦费也可以理解。
但是说出跟姓这种伤人的话实在让人太寒心,哈伯德说过:“聪明人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帮助自己的唯一方法就是帮助别人。”试想一下,母亲如果年纪大了,而孙女都已经长大了,有能力照顾外婆,如果她是一个懂事的孩子,肯定不会说出那句伤人的话。
我觉得孝顺和对孩子的爱是相互的,人生在世,作为父母多为儿女着想,儿女长大了有能力照顾父母的时候也会有责任和义务孝敬父母。但是如果父母嫌弃女儿,不把女儿当成外人,甚至连外人都不算,那这就是父母的不对。
茨威格说过:“一个人的力量是很难应付生活中无边的苦难的。所以,自己需要别人帮助,自己也要帮助别人。”帮助是相互的,有爱才有被爱,当你手有余香的去帮助别人,哪一天你遇到危难了,也会有人雪中送炭。这就是以心换心,母女之情更应该需要这种以心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