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美国的核心圈层,欧洲国家不仅是欧盟成员国,也是北约的一份子,对美国马首是瞻。但美国可不是什么好东西,长期对欧盟颐气所指,将其当成“韭菜”,收割一茬又一茬。
不过欧盟也不是没有一点儿反应,时不时也会针对美国的制裁进行反制,近些年来的对抗举动中,又以数字互联网领域体现的最明显,主要是苹果、谷歌、微软等美国跨国互联网巨头。
甚至因为制裁的频率很高,欧盟内部已经形成了一个“打击产业链”,欧洲政客会随时盯着这些美企,外界稍有动静就会拿它们开刀,针对它们颁布法案、罚款等等。
之所以欧盟会在该领域如此激进,是因为这些美企几乎拿下了整个欧洲市场,甚至还反过来打压欧洲本土企业的崛起。想要彻底驱赶他们已经做不到了,所以欧盟认为打压制裁他们,时不时“爆点金币”非常合理。
日前,欧盟委员会对外发布声明称,经过初步调查,微软在生产力软件市场违反了欧盟27国制定的反垄断规定。
而在制裁微软之前,欧盟刚刚敲打过苹果,认为苹果公司对使用其移动应用商店的开发者施加的限制违反了欧盟的《数字市场法案》。
这个《数字市场法案》也很有意思,它是欧盟27国为了制裁美国互联网企业专门推出的,有专门的小组啥也不干,整天就为怎么处罚美企搜集证据。
而之所以说制裁美企成为“产业”,是因为每次制裁这些美国互联网巨头的罚金都十分高昂,完全可以成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虽然看起来这样的斗争很有趣,但也体现了欧盟的糟糕处境,他们在数字互联网领域的创新能力太弱了,根本不具备和美国科技巨头竞争的能力。而且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较弱,但数字服务普及程度很高,这就给美企提供了抢占市场的绝佳机会。
而且互联网有着养成惯性,一旦喜欢了某一种类型的服务商或者其他架构,想要改变就很困难了。当年美国企业大肆进入欧洲市场,就着重在用户体验、习惯上下功夫,数十年的习惯可不是那么轻易更改的,就算欧盟有意扶持本土企业崛起,也很难竞争。
对于这一点,中国却早有先见之明。美国当年也打算用这一招来进入中国市场法,当时互联网是新新事物,很多人没有主观判断力,遇到什么就接触什么、接受什么,然而当时的中国虽然落后,但却不乏远见,意识到让美企不受监管地进入市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所以我国在接纳美国互联网巨头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时,也做好了严格的规定。欧盟的错误就在于,美企犹如病毒一般蔓延开来,欧盟才后知后觉的制裁,但为时已晚。
针对美国的有意“侵略”,就必须在根源处做好应对,否则一步错步步错,最终市场被美企系数占去,后悔也晚了。
欧盟国家亲美者太多,掣肘者有之,捣乱者有之,内鬼者有之,从众者有之,面对美国想拧成一股绳很难,需要有识有勇有谋有毅有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