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无理由退货”规则,一男子恶意“买真退假”骗取商品价值227万余元,再通过二手平台转卖变现。记者获悉,男子胡某日前因犯诈骗罪被北京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21年12月至去年4月,被告人胡某注册了30多个购物账号,使用多个收货电话及地址在某跨境电商平台频繁下单,多次购买单价上万元的相机、镜头、奢侈品包、高价显卡、手表等商品。
收到货后,胡某虚构退货理由,在线上申请退货退款,线下却将与实际货物不符的低价商品寄回,利用平台一定期限内可无理由退货以及先退款、后收货的时间差,骗取平台退款总计227万余元。
平台报案后,去年5月,胡某被抓获归案。案件显示,胡某利用上述手段买来高价商品,再通过二手平台寻找买家。商品到货后胡某往往不去取件,而是直接让快递公司将货物寄给二手买家变现。
案发后,家属代为退赔了电商平台部分经济损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判决胡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罚金11万元。一审判决后,胡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