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社会毒打的的人都知道,现在的用工形式真的是五花八门,首先开坏头的就是体制内。体制内的用工方式有很多,有行政编、事业编、工勤人员,工勤人员又分为事业工勤,机关工勤,当然机关工勤现在没有了。
然后编外人员又分为合同工,临时工、志愿者、见习者、网格员等等,同一个职业,人为的分成了369等,不同的人享受不同的待遇,人为制造了不公平,严重影响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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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外也有样学样。就一个打螺丝的工作,都要分为正式工和合同工,不要说互联网大厂,就连一个普通的电子厂,招聘打螺丝的工人,都有不同的用工方式。电子厂自亲自招的工人就叫做正式工,中介招的人就叫做合同工,又叫劳务外包人员。
干同样的工作,甚至同样的岗位,就因为招聘方式、用工形式不一样,导致最终的待遇不一样。这些人为制造的不公平,可以说是社会的毒瘤,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是社会文明倒退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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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同工不同酬?原因很简单,就是利益的原因,就是用人单位不愿意多掏钱,不管是体制内体还是体制外都是如此。以前用工外包主要是,用人单位技术方面自己把握不准,需要委托第三方,这是很正常的,但后来,由于社会服务种类的增多,正式人员已经不够了,只有向社会购买服务,然后渐渐的各种用工形式就出现了,这就是体制内的原因。
体制外就更离谱了,体制外是纯粹的为了节约成本,老板不愿意多掏钱去招正式工,就委托中介去招人。劳务外包主要是日结的这部分人员,或者是一些年龄大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工厂不会给他们买保险,这样就节约了一大笔钱。
社会负面影响。这些不同的用工形式,给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第一影响工作的积极性,不管是工资待遇,还是工伤出险的赔偿,这些区别的对待,不仅严重影响工人的积极性,而且极大的侵害了人们的合法权益。其次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同工不同酬,严重影响着群众的幸福感。第三说明依法治国任重道远,人为制造的歧视在当今仍然有市场,这说明有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缺位,甚至就监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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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决?首先应完善法制建设,要从法制上杜绝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而且要从体制内做起,要统一用工形式,统一用工标准,统一做到同工同酬,要起到社会的带头作用。其次要加强监管,有了法律,没有监管,那法律就流于形式。所以相关部门要对用人单位、用工形式随时监管抽查,对违规行为要加重处罚,对故意制造对立、人为制造歧视、人为制造不公平的现象,要加大打击力度,要还给普通工人基本的尊严,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总的来说,同工不同酬是社会的毒瘤,会严重阻碍社会发展。我们一直再强调依法治国,一直再强调以人为本,那就不能光口头上说说,而是要切实的重视人民的利益,倾听百姓的呼声,要保护人们的尊严,不能人为的制造歧视,唯有如此,社会才能健康的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