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招可铲除腐败,消灭贪官

代伟看世界 2024-09-11 11:20:54

贪污腐败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老百姓对此是恨之入骨,以下三招,可铲除腐败,消灭贪官。

第一招,严惩贪官。现行法律明确规定,贪污受贿三百万元及以上者就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现实情况是,贪污受贿几千万甚至几个亿、几十个亿的照样活蹦乱跳,吃几年牢饭出来后照样吃香喝辣的,并且为自己的后人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几代人都有着花不完的钱。这种犯罪的低成本,让贪官们个个勇往直前,这就是造成目前贪官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法官给出不判死刑的理由是,贪官积极退赃,认罪悔罪,这简直是荒唐至极。你想想看,当贪官面对命与钱的时候,贪官一定会选择保命,积极退赃,认罪悔罪。如果都这样,那贪官就永远不会判死刑,这岂不是把法律当儿戏吗?

目前,这种极其不正常的执法行为,是在助长贪污腐败的蔓延,与我们国家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国策格格不入,与老百姓的愿望背道而驰。

因此,要想铲除腐败,消灭贪官,必须纠正目前这种执法不严的现象,既然法律已经规定了贪污受贿三百万元及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就必须严格执行,只要达到三百万元标准,就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没有任何缓和的余地。只有严惩才能让贪官望而生畏,在伸手时只打哆嗦,即使是那些钱随他便拿,他也没那个胆量去拿。

另外,对于贪污受贿三百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的贪官,该判几年判几年,一定要顶格判决,绝不能心慈手软、把法律当儿戏。

除了按现行法律对贪官予以严惩外,在经济处罚方面,我提两个建议供司法界的专家参考。

一是对贪官要追加两倍的罚款。对贪官的经济处罚,绝不能仅对赃款一收了之,要追加两倍的罚款。比如上个月刚被判刑的李再勇贪污受贿4.32亿元,除没收非法所得4.32亿元外,另外还要追加两倍的罚款,即8.64亿。

二是追究相关受益人的连带责任。以李再勇为例,李再勇贪污受贿的4.32亿元,所有受益人、花过此钱的人,包括李再勇的子女、亲属和朋友,均要承担连带责任。按照两倍罚款的建议,李再勇本人和所有受益人应负责偿还8.64元的罚款。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受益人这辈子将永远过不上富裕的生活,直到还清罚款或老死为止。这样一来,这些花钱的受益人一定会有所顾忌,贪官也一定会有所顾忌。

第二招,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的监督。暗箱操作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只有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的监督,才能有效避免贪污腐败的产生。比如项目招投标,单位的开支,重点小学、初中在校生的家庭住址等等,必须对全社会进行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

第三招,重奖举报人。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建议国家应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贪官进行检举揭发,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同时出台奖励措施,对举报查处贪官有功的人员应予以重奖,按照查处贪污受贿金额的1%予以奖励。以李再勇贪污受贿4.32亿元为例,举报人就可以获得432万元的奖励。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发动起来,贪官才无藏身之地。

同意以上三招的网友,请点赞、收藏、评论转发,让我们每个弱小的声音汇成雷鸣巨响,让每一滴水汇成惊涛骇浪,助推我国反腐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从而营造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高效、清廉的政府,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大地。(代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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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评说人间事,追求真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