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安全总是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近日,一起令人震惊的持刀伤人案件在沈阳市铁西区发生,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不小的恐慌。好在,沈阳铁西公安分局迅速出击,不到一个小时就抓获了犯罪。
犯罪嫌疑人的落网,无疑给市民们带来了一丝安慰。然而,这起案件也让我们不禁思考: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通过加强巡逻、安装监控设备等方式,提高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对于潜在的治安隐患,要及时发现和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公民法治意识的培养。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让市民们了解法律的重要性,知道在遇到纠纷时应该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
这起持刀伤人案件虽然给沈阳市铁西区带来了一定的恐慌和不安,但在警方的迅速出击和有力处置下,事件得到了有效控制。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认为:社会治安要有真正的巡警队。当前,公安机关在各单位商场和公共场所大街小巷几乎都装上了视频监控,然后呆在派出所里等有人报案后出警处置。发生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案件时,虽然能起到快速破案作用,但人民的生命财产已经损失了。公安机关应该成立真正机动的巡警队,警察不要呆在派出所里看监控等报案,要开车、骑车、步行不间断地在大街小巷公共场所上武装巡逻。一能防止发生各种案件,二能快速抓获犯罪分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震慑各种犯罪分子不敢违法犯罪。
另外,目前中央巡视组其实只是一个没有实权的组织机构,只有了解权没有处理权,了解到的问题只通报后交给出问题的单位自查自纠。甚至提前公布巡视行程,无形中是让各单位做好应对准备。在当前只有上级才能管得了下级的情况下,国家应该成立一个真正有权力的巡查组,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不定时不打招呼地到各地巡查,依法直接查处官僚腐败、黑恶势力、冤假错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令不畅、官员贪腐和状告无门的人报复社会滥杀无辜问题。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