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肉不小心,结果绞出一地鸡飞狗跳
在江苏昆山,一场本该其乐融融的义务帮工竟然演变成了一出荒诞剧。 肉铺老板王某帮饭店老板张某绞肉,不慎将自己的手指也一并"献祭"给了绞肉机。 这下可好,原本想着帮个小忙,没想到却惹出了大麻烦。
这事儿说起来啊,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想想看,300斤冻肉,一台绞肉机,再加上一位热心肠的肉铺老板,这原本应该是一场其乐融融的"猪肉交响曲"。 可谁成想,这交响曲还没演奏完,主角就先"断指"了。 这位王老板,本想着帮个忙,却不料把自己的手指也给搭了进去,这下可好,不仅没赚到钱,反倒赔上了三根指头。 这要是放在古代,那可就是"断指明志"了,只不过这位王老板恐怕不是为了表忠心,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热心肠啊。
再说说这位张老板,带着300斤冻肉上门求助,这份量可不轻啊。 要知道,300斤冻肉,那可是相当于五六个成年人的体重了。 这么大一堆冻肉,就想让人家免费帮忙绞碎,这心也够大的。 难怪人家王老板会心甘情愿地帮忙,估计是被这份量给震慑住了吧。 不过话说回来,这么多冻肉,就不怕把人家的绞肉机给绞坏了吗?
说到这儿,不得不佩服这位王老板的热心肠。 都已经收摊了,还愿意帮忙绞肉,这份情谊,恐怕比绞肉机里的肉还要细腻。 可惜啊,这份热心肠最后却换来了八级残疾的评定。 这下好了,以后别人问起他的职业,他可以自豪地说:"我是一位能用七根手指头绞肉的老板。 "这话听着是不是特别酷?
再来说说这场官司。 王老板觉得自己是义务帮工,应该得到赔偿。 张老板则认为这是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不该赔钱。 这两位老板的脑回路啊,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一个觉得帮个忙就该得到赔偿,另一个觉得买卖还带终身售后服务的。 这官司打得,简直比绞肉还要费劲。
最后法院的判决也是很有意思。 王老板要负70%的责任,因为他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这话说的,好像绞肉还得先考个证似的。 张老板要负30%的责任,因为他没有"尽到合理提示注意义务"。 这判决书读起来,感觉比绞肉还要细致入微啊。
说真的,这事儿让人不禁感慨:好心难当啊!本来是一场邻里之间的互帮互助,结果却演变成了一场"断指之痛"。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那句老话:"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这位王老板恐怕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一片好心,最后竟然换来了这样的结果。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儿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帮忙是好事,但也要量力而行。 不是所有的帮忙都是无害的,有时候,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就像这次的事件,如果王老板能多一份谨慎,或者张老板能多一份体贴,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这件事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原来,义务帮工也是有法律风险的。 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恐怕大家都要掂量掂量了。 帮忙之前,可能得先签个"生死状"才行。 不然的话,一不小心,可能就从热心肠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总的来说,这场"绞肉风波"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启示。 在这个社会中,我们需要互帮互助,但同时也要懂得保护自己。 善意固然可贵,但也要建立在理性和法律的基础之上。 否则,好心办坏事,最后可能不仅帮不了别人,还会坑了自己。
最后小编想问大家:如果是你,面对邻居的求助,你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还是会先考虑一下潜在的风险?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