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披露!国家安全机关收集证据时个人和组织不得拒绝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9-20 07:15:54

国家安全,事关你我,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依法执行公务时,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协助。人民群众在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时,应依法如实、主动地提供有关情况,共筑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配合询问利人利己

小刘是某网红餐厅客户经理,老赵则是这家餐厅常客。由于两人是同乡的关系,小刘多次为老赵预留餐位,老赵曾为小刘家人求医提供帮助。一来二去,两人交上了朋友。在小刘眼中,老赵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大哥,但他不知道的是,老赵已身陷某起涉国家安全案件之中。

一天,某市国家安全局干警到该餐厅开展工作,要求作为客户经理的小刘提供老赵近期相关情况。询问期间,小刘内心十分纠结,担心自己提供的情况会连累老赵,老赵会怪罪自己不够朋友。国安干警敏锐察觉到小刘的抵触心理,耐心、细致地对其宣传阐释《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最终,小刘放下思想包袱,将所掌握的情况逐一向干警说明,还主动帮助国安干警进行调查取证。

在小刘配合下,国家安全机关快速完成某重大案件的取证,直接戳破了该案犯罪嫌疑人为逃脱自身罪责、栽赃诬陷老赵的企图,彻底还了老赵清白。小刘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协助的举动得到了国家安全机关的肯定。

心存侥幸 误人误己

小张大学毕业后顺利进入某涉密单位工作,承载着父母期望,小张十分积极上进,单位领导也对小张表示欣赏,考虑对其重点培养。

一天,小张个人电子邮箱接到一封奇怪的邮件,从标题和附件判断,这是一家下属单位上报的统计表。尽管该涉密单位明确规定个人电子邮箱不得处理业务工作,但小张一时大意,未向下属单位核实就点开了附件,结果附件立即跳转至境外网站链接。

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向该单位多个邮箱大量发送钓鱼邮件实施网络攻击,并赴该单位了解相关情况。面对国安干警的询问,小张担心影响个人前途,谎称不知情。回家后,小张立刻删除了个人邮箱全部邮件,希望不被发现。

经调查,国家安全机关基本摸清了本次网络攻击的情况,发现小张由于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计算机已被境外远程控制,由此窃取了小张所在单位的部分内部资料,随即再次向小张询问。在事实面前,小张终于讲出了实情。经过国家安全机关和该涉密单位共同工作,泄密风险最终被排除。鉴于未造成严重后果,国家安全机关会同该单位领导,对小张进行了批评教育,小张也为此懊悔不已。

不严不实 终致祸患

大李是某民营公司数据运维负责人,凭借过硬本领在圈内小有名气,也获得了不少荣誉和奖励。一天,某市国家安全局围绕近期发现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有针对性地对本地相关单位进行技术窃密的敌情,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宣讲活动。公司领导派大李参加,但大李对个人能力非常自信,对此次宣讲不以为意。在活动最后,国安干警向大李发放了一份失泄密隐患调查表,列举了单位内部存在隐患漏洞的具体表现情形,要求各单位回去对照检查并如实填报,但大李没有在意,而是直接勾选了“没有”“正常”等选项就匆匆上交。

不久,同事向大李反映称公司内部数据库近期总出现卡顿。大李起初并没当回事,简单操作几下就以为把故障排除了。可惜好景不长,随后又有多名同事向大李反映数据库频繁宕机。这下大李坐不住了,他对数据库进行了排查,发现故障情形非同一般。大李这才想起上次的敌情宣讲,以及那张被他忽视的隐患调查表,现在的情况正是表格中重点提及的漏洞情形。大李立即报告了公司领导,同时向国家安全机关认真、坦白地说明了情况。

最终,经国家安全机关检查,大李所在公司的数据库已被境外组织恶意访问,部分数据已被窃取。在国安干警专业指导下,该数据库的漏洞被彻底封堵。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个人和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应当积极参加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等,并严格遵守相关保密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全素养。如发现疑似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可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通过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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