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暗心理有多可怕?男子向50多路人泼墨水,他会受到什么惩罚?

说看说看 2020-12-29 11:55:56

近日西安多名女子称穿浅色衣服行走时被人“泼墨”,警方介入。26日晚,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有群众报警称在出行中外衣背面被陌生男子恶意泼墨。我局迅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于12月26日18时许将嫌疑人廖某(男,33岁,陕西渭南人)抓获。经突审,廖某对其数次对他人实施恶意喷洒墨汁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报道:廖某,33岁,渭南人,租住在雁塔区一城中村,无固定工作。经突审,廖某对其数次对他人实施恶意喷洒墨汁的行为。“泼墨”廖某不久前,因为琐事,和一名不认识的女子争执,争执中被谩骂,因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一开始,看见有些像那名女子的年轻姑娘就泼墨,泼了就跑,后来则没有目的,看见年轻的、就往身上泼墨,受害群众超过50人。

从廖某我们可以看出,遇到不爽,就想要报复,这种心理的人在社会上不少。 每个人都有善良的一面和恶的一面,在冲动的时候如果不及时的阻止自己内心的罪犯想法,做出出格的事情来,就真的成了罪犯。

那么被抓获的廖某将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该男子的行为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该事件男子还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给予行政处罚的可能性极高。由于受害人较多,社会影响恶劣,很有可能按顶格的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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