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超市老板陈先生在他的超市里发现了一件怪事。原本不太起眼的饼干突然间变得畅销了,陈先生也莫名惹上了官司,这是怎么一回事?
觉得蹊跷的陈先生仔细查看了这些资料,发现原告全部来自黑龙江哈尔滨的外地人,对方起诉的原因是超市里有一款饼干已经过期,但仍然在售卖,因此,原告要求陈先生按照一包饼干1000元的价格进行赔偿,在接到这些传单之后,陈先生调取了超市的有关监控。监控画面显示连续两天都有6名同样的一帮人前来超市。
这6个人都举止怪异,来到超市之后就拿起手里的手机。并且,在同一个时间段做着同一举动,这些人来到超市之后,都会前往饼干销售区寻找名为方块片的过期饼干,再拿一些其他类型的饼干,加起来所有的价格都不超过10块钱。
由于这些人采用的手法一致,目标也一致,因此,陈先生猜测这6位陌生人的真实身份是职业打假人。陈先生表示,这些人如果不是有预谋,不可能这样做。陈先生的猜测也是有依据的,这些人在购买完饼干之后,并没有告知超市饼干已过期,或者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食品消费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到过期食品之后,可以要求经营者支付价格10倍或者赔偿三倍的赔偿金,其中不满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计算。同时陈先生也怀疑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打假,在此之前他曾看到过新闻,有一部分职业打假人会采取换货的手段,故意将过期食品摆放在超市货架上,最后进行索赔。可惜这一次由于超市监控保留时间有限,因此无法举证。在经过了解之后,发现这6人是互相认识的,他们表示同时发现了就同时去买。很多人也很好奇,陈先生遭遇的此次事件是否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律师也给出了解答,这些饼干,由于没有明确证据表明是超市本身的货物还是被调换的货物,只能推断出是货架上原有的货,因为我们只能怀疑这一部分人利用了违法手段维权,最终还是只能按照消费者保护法来保护这6个购买者。而对于这6人的怪异行为,陈先生可以以报警,抗辩等手段进行上诉。
不管是职业打假人是正义之举还是恶意栽赃,作为食品销售方都应该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