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岁男孩跳楼,法院一份判决书,让1880万人民教师感到宽慰

树人闲谈 2023-08-12 15:14:41

8月9日,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江西11岁男孩跳楼案终于尘埃落定,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老师邹某无罪。

这起案件的起因其实并不复杂,11岁的男孩因为跳楼自杀身亡,他在口袋中留下一封按了手印的遗书,将矛头指向了他的老师邹某,称其对自己使用了暴力手段。

法庭经过严密的调查取证认为,教师邹某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并没有违法行为,也不存在无故辱骂或者使用暴力的行为,因此不构成侮辱罪。其对该同学的管教属于正常合理的课堂惩戒行为,起因也是因为该同学多次违反课堂纪律。

当然,法院在判决中也认为,邹某虽然不存在违法行为,但是其教学手段不符合师风师德的建设要求,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也缺乏关爱。因此,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也对邹某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法院的这封判决书可谓是一场及时雨,也让全国1880万人民教师感到了宽慰,在管与不管这样的两难境地之间终于有了一个准确的说法。

在我国传统的教学理念中,一直遵循的是“严师出高徒”的理念,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逐渐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传统的教学手段也就不适应当今的教育理念了。

由于现在一些家长格外溺爱孩子,导致老师也不敢管教学生,批评的稍微严厉一点,都有可能遭到家长的控诉。如此一来,一些学校怕出事,就不允许老师批评学生,只能一味地夸奖学生。

与此相对应的是,还有一部分家长则是希望老师能严格管教自己的孩子,希望通过老师的管教和约束纠正孩子的一些不良品行。在这种管与不管之间,学校和老师都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批评不是,不批评也不是。

因为批评管教学生太严格,一些老师还被家长举报到教育局,甚至因此受到了上级领导的批评。由此一来,很多年轻老师为了避免惹祸上身,都变得越来越佛系,不敢管教学生,更不敢严厉批评学生。

可是这样一种放任不管的教育方式,对于正处于成长阶段的学生来说,真的好么?或许在不同的家长心目中,也有着不同的答案。

教育部门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种情况,因此在2020年12月的时候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表示教师可在适当范围内实施教育惩戒。

然而,即便是教育部出台了文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很多老师还是尽量避免使用惩戒手段。不为别的,就是害怕遇到不讲理的家长,到时候就说不清了。

谁还记得2019年那个为了自证清白跳江自杀的周老师?他曾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深受同学们的喜爱,可遇到这种不讲理的家长不也是一样没有地方说理吗?

如果当时有一个人站出来为这位老师说一句公道话,他也不可能抛弃妻子和孩子采取这么极端的手段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很多家长看来,把孩子送到学校就什么都归老师管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学生的成长不光需要老师的引导,也需要家长的配合,甚至在某些方面来说,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更加重要。

不可否认,在教师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合格的教师,但是绝大多数教师肯定还是尽职尽责的。因此,作为家长来说还是要对老师充满信任的,只有双方互相配合,才能让孩子健康愉快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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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杨

EVE-杨

2023-08-22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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