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岁女孩被老师用三角尺打破头骨案后续,女孩妈妈:脑浆都流出来

有事说事易小小 2024-08-19 01:44:42

老师是点亮知识之路、引领未来的舵手,他们以智慧和激情,培养和引导一代又一代的学子茁壮成长。

老师又是如同园丁培育种子,耐心浇灌、精心呵护,使其生根发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近日,却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长沙市一所小学的老师用三角尺砸伤了九岁的小学生晨晨。

事发当天,也就是去年2023年9月6日下午的时候,在小学里的某一间教室里十分混乱,大概有三十多个小孩在吵闹,宋某名看到后,大声制止了,大部分学生也都安静下来了。

但是其中有一个学生因为自己的玩具娃娃被没收了,想让宋某名还给她,可是宋某名不打算还,并且要求学生去座位上坐好。

这个学生不想这样,便一直与宋某名理论,教室又开始混乱起来,宋某名便拿着教鞭敲打讲台,就走出了教室。

没过一会,教室又开始吵闹,宋某名忍无可忍,再次返回教室,掀翻了讲台,希望可以震慑学生。

随后,宋某名把教室里的白色三角尺折断,砸向那个要娃娃的同学,但是没想到砸到了前排的晨晨。

三角尺材质很硬,晨晨的额头一下子血流不止。

同学和老师都吓到了,更令人气愤的是宋某名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而是偷偷的带晨晨去了校医务室,还等了半个多小时。

这期间还用自来水冲洗伤口,刘某名告诉医生这个孩子的伤口是划伤的,让他缝合就行。

结果伤口越来越严重,血流不止,这才没有办法,眼看着无法掩盖事实,校医眼看着这伤口不对劲,坚持要宋某名通知家长,并且要带去正规医院。

晨晨的校服已经被血浸透了,老师和学校想偷偷把事情摆平,带去正规医院后,校长还拿了一套新的校服让晨晨换上。

没办法,赶紧打电话给家长后,这一消息对于晨晨的母亲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晨晨的母亲赶到医院,因为这场变故,陷入了深深地绝望之中。

晨晨的母亲泣不成声,晨晨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为什么要让她承受这样的痛苦呢。作为一位母亲,没办法接受孩子这样。

晨晨的母亲为郭女士,她表示学校和老师没有带孩子检查的情况下就进行了缝合。孩子头部被尺子戳进去五厘米左右。

郭女士知道情况时,孩子已在医院准备缝合伤口,后来又进行开颅手术。郭女士一直在外守候,祈祷着女儿能够平安无事。

经过了五个小时的手术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医生告诉郭女士,手术虽然成功,但伤势十分严重,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晨晨虚弱的问着妈妈:“我是不是再也上不了学了?”郭女士心如刀绞,安慰着女儿:“放心,会好起来的,会继续上学的。”

检查后发现情况严重,晨晨的脑浆都流出来了,被判定重伤二级,终身残疾。

当时,根据警方通报,宋某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家调理,孩子的身体也逐渐恢复。但是心理上的创伤却难以愈合,患有重度抑郁症,晨晨经常做噩梦,梦到自己被老师殴打。

郭女士看到孩子这样,心里发誓,一定要为女儿讨回公道,让伤害女儿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公诉机关表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宋某名是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的在编教师。

宋某名辩称,当时是想要震慑吵闹的学生,拿出三角尺扳断后,想假装扔往学生的方向,失手丢了出去砸伤晨晨,并不是故意伤害。

在2023年9月7日,做了两次笔录,庭审中,原告曾多次提出申请,要求再次检查教室内三个摄像头,原告代理律师表示,全校其他摄像头均有录到当时的视频内容,但是仅有的事发教室内的摄像头无法正常使用,这让人感到十分蹊跷。

公安机关查明,教室内一共有三个摄像头,其中两个为家长出钱购买,一个为学校购买。但是由于学校购买的摄像头损坏,另外两个摄像头内存已满,所以没有录到对本案有效的视频证据。

宋某名也曾多次表示自己的歉意,他表示自己十分后悔,想到晨晨头部的伤口都会流泪。

如今,案发已过去将近一年,女孩的家人表示,她的伤口仍然没有完全恢复。

今年的三月份,也曾让晨晨在另一所小学上学,但是因为身体原因,不到一个月就回家了。

郭女士哭诉着说:“孩子脑伤后遗症严重,并且被诊断为重度焦虑症状,经常会在晚上做噩梦,记忆力严重衰退。

《未成年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暴力体罚学生。就算学生再调皮,也不能成为老师随意施暴的理由。

2024年8月16日,这件事情又开始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庭审中,涉事教师宋某名当庭翻供称是做假动作时脱手,导致三角尺砸向学生,自己非常难过。

宋某明当庭翻供给出了两种说法,一是为了震慑学生做假动作,三角尺碰到了身旁的课桌,脱手不小心砸到了与他相隔五米远的晨晨。

说法二是想扔后面的墙壁方向没有掌控好尺子,砸到了晨晨的课桌上,再反弹在晨晨的额头上砸碎头骨。

多名参与庭审的人士告诉记者,控辩双方对宋某名的伤害行为是否故意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公诉机关综合相关证据,足以证明涉事教师宋某名是故意伤害行为,并且建议量刑6到8年,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或另行开庭审理。

广大网友认为,教育惩戒和故意伤害是有区别的,这个性质不一样,适度的惩戒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但绝不等于暴力伤害。

千万不要放过这种老师,警醒那种还在暴力对待孩子的老师。

这样的暴力伤害,对于九岁的孩子来说无疑是不可挽回的,给一个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伤害。

国家对于重伤二级的认定为时人肢体残疾,毁人容貌丧失,听觉和视觉等重大伤害损伤的情况。

由此可见,这是多么严重的事情,但更令人气愤的是,这名教师做错了事情不但没有接受审判,反而是当庭翻供。

脑浆都出来了,还翻供称失手已无悔改之意,必须严惩,舆论代替不了法院判决。

网友表示,希望能够早点得到审判,不要让孩子的妈妈以泪洗面。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待呢?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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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说事易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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