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网上看到一条关于小仙女的故事,直接笑得肚子疼。
这里,按照原帖的描述,还原一下现场。
一家公司里有个小仙女,具体身材、相貌什么样,就不知道了,反正也不重要。
平时呢,公司里的男同事比较“宠”这个女同事,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是“迁就”,即不和这个女同事较真,都很让着她。
可是小仙女呢,把男同事的“让”、“迁就”当成了理所应当,当成了她在公司享有特权了。
一天呢,一个男同事叫了个外卖,猪脚饭+炸鸡腿,价值38元。
重点是,外卖小哥把饭送到之时,男同事恰恰不在,外卖小哥把饭放下就走了。
小仙女看到后,居然直接就拿走了。
然后偷吃了。
男同事回来之后找叫的外卖,结果找不到,小仙女也表示不知道。
外卖那也不可能自己飞了吧!于是,男同事这次就“较真”了,查了监控视频。
结果是清清楚楚啊,监控视频里小仙女把男同事的外卖给偷吃了。
按说偷吃被抓现行,道个歉、赔偿损失也就算了,男同事也不会因为38元的外卖非要怎么着。
可是魔幻的时刻就来了,看到监控里自己偷吃的样子,男同事没急,小仙女倒是急了,而且非常的急,对着男同事就是一顿疯狂输出:“查什么查,我转你钱不就行了!”
一边输出,小仙女另一边居然把桌给掀了。
男同事一下子被小仙女给整懵逼了。
可是,这才哪儿到哪儿啊!小仙女的大动作在后头呢!
小仙女大哭大闹,闹到了公司人事部,逼男同事向她道歉。
这下别说被她偷吃了外卖的男同事了,就是公司其它的女同事,特别是人事部的女同事也都被小仙女给整懵了。
你偷吃同事的外卖被抓了现行,同事不追究你偷窃的法律责任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反倒是又哭又闹逼被偷的同事道歉,这是什么逻辑呀?
于是,人事部立即对小仙女予以警告,还专门发出一份警告书。
这下子,小仙女更急了,当场就把警告书给撕碎了。
接下来,就更魔幻了,小仙女居然不管不顾的去找总裁了,还冲进总裁办公室去哭闹了。
结果当然是哭闹不仅没管用,反倒是总裁直接下令将小仙女解雇了。
解雇小仙女的理由很多,也很遗充足。而且仅仅在办公室偷窃这一条,就足够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