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广西性侵“百香果女孩”案:他不想死,我的女儿就想死吗?

呼延大娘 2020-11-16 21:53:56

现在对犯罪分子的处罚,都讲究个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可有时有些坦白并不足以能够减轻罪行,最近广西轰动一时的性侵“百香果女孩”案的二审结果引起了网友们的愤怒,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这一切还要从两年前说起。当时正是百香果盛产时节,广西灵山的一个村子里,10岁的女孩小燕,为了减轻单亲妈妈的负担,主动背起一袋百香果前往收购点售卖,没想到被同村29岁的男子杨光毅看到,对孤身前往收购点的小燕起了邪念。随后便在村口蹲点等候。

正当小燕拿着卖得的32元高兴的回家时,被蹲点的杨光毅抓住,塞入蛇皮袋内带进山岭。

因为怕小燕认出自己,在将小燕从袋内放出后,用刀划瞎了她的眼睛,随后强行实施性侵,并在性侵后再次将其塞入蛇皮袋内,滚往山下。

在用河水浸泡后,丢进山岭,并带走其身上卖百香果所得的32元。小燕就在这样非人的折磨下,离开人世。

在警方最初询问杨光毅时,他拒绝承认罪行,回家后经父母劝导,才前往警局自首。此案一审对犯有故意杀人罪的杨光毅判处死刑。对于这个判决,杨光毅不服并上诉,二审中,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因“杨某有自首情节”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对于二审这样的判决,网友们格外的愤怒,个个义愤填膺。小燕的母亲在二审判决下来后哭诉“他不想死,难道我的女儿就想死吗?”,所幸据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此案再审!

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决定,网友们欢欣鼓舞,都希望能将杨光毅的死缓改为死刑立即执行!毕竟,杨光毅在一开始明显有隐瞒犯罪事实的情节,自首也是“在父母的劝说下一同前往警局”。更何况,他的“自首情节”真的能弥补小燕的死吗?

戳瞎双眼,幼小的身体被性侵,从山岭滚下山坡,溺水,死亡。这是一个年仅10岁的女孩临死前经过的全部过程,这真的是一个心疼母亲辛劳的懂事女孩应得的吗?大家觉得最高院再审后会判处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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