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以40年为尺度讲述的故事。
李晓明务过农、当过工人,1986年通过全国政法招干考试后进入密云法院。从民事领域到刑事领域,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审判员到二级高级法官,40年的漫长岁月,他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失去对工作的热情,反而让这份热忱在岁月的积淀中愈发炽热。年近六十的他经历了中国刑法进程的发展变迁,也见证了密云法院的成长蜕变,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誓言。
采访当天,当被问及为何这个年纪仍要如此拼搏,他认真地回答:“‘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回’,这无关年龄。”
01
秉持公正司法,梦想在人民法庭启航
一番寒暄后,李晓明率先讲起自己刚入职时的情景。
那时的法院,办公条件较为艰苦,场所和设施都很简朴,但对于初入法院的他来说,却都是新鲜有趣的。办公条件不佳,却充满了庄重与肃然;办公室拥挤狭小,但大家各司其职,秩序井然。经过几个月的培训,他正式接触审判工作,担任民事审判庭书记员。
∆ 李晓明(右二)与法庭干警合影
在那个交通不便、通信不发达的年代,自行车和长途客车是主要的出行工具。下乡办案都坐长途客车,到站后又转骑从乡镇干部家借来的自行车到村里寻找当事人、证人。路上群山绵延、山高水长。但对本就是农家子弟的李晓明来说,下乡工作更是“如鱼得水”。
当时我们下乡,一去就是好几天。村里谁家有空余房间,就借宿在谁家。单位每天给补助半斤粮票和一块钱,我们都交给借宿的村民,等到案子解决完,再坐长途客车返回。
工作第三年,李晓明被调往西田各庄法庭,这是一个地道的乡村法庭。“最难过的是冬天”,回忆起这段时光,他感慨道。
密云区地处北京市东北部,冬季气温常常低于市区。那个年代没有电脑,庭审记录工作全部依靠手写完成。屋外天寒地冻,炉子里只有微弱的火星,房间内弥漫着烧煤的灰尘与烟雾。李晓明像往常一样准备庭审记录,很快,手中的钢笔就被冻得写不出字。为了不影响记录,他在桌上放了一杯水,写一会就沾一下,怀里还揣着结了冰碴的钢笔水瓶,生怕彻底冻上后无法使用。庭审结束,大家身上落满了灰尘。
“出门后得赶快掸掸帽子和肩章。身上脏了不要紧,可不能让国徽和天平蒙灰。”
∆ 李晓明(右二)开庭审理案件
审判工作日复一日,李晓明对法院工作越来越熟悉,他也给自己定下目标,那就是边干边学,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力求每天都有进步。1993年,他成为一名助理审判员,随后调入刑庭。离开自己熟悉的领域,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艰难的决定。除了情感上的不舍,改变现状还意味着未知、生涩、茫然、新的适应。
可是人生就像一粒沙,要么随着水流流向更广阔的天地,要么留在原地,逐渐沉下去,这是李晓明信奉的人生观。
02
扫黑除恶,斩断伸向绿水青山的黑手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这一年,密云法院对刘某等17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以及秦某等6人关联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李晓明认为,这是他法官生涯中审理过最难忘的案件之一。
黑恶势力组织首犯刘某,以“靠山挖山”等方式频繁盗采位于密云水库北部太师屯镇等地的矿石,通过暴力手段垄断矿石交易。该犯罪团伙还通过开设赌场等方式聚敛巨额经济收益。这起案件涉案被告人多达23名,涉案罪名4项。恰逢疫情防控时期,光是协调百余人参加开庭就困难重重,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看到卷宗的那一刻,我顿时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案情十分复杂,一定要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望着堆在墙角足有两米多高的卷宗,他组织刑庭干警分工配合,反复查阅卷宗材料,认真做好阅卷笔录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被告人、任何一件犯罪事实。
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李晓明在庭审前根据各被告人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不同,用10天的时间,马不停蹄地辗转奔波于各被告人羁押场所,分别提讯23名被告人,做到“人人见面”,提前查找可能影响庭审的问题,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扫除障碍。
案件办理期间,无数次早出晚归、奔波往返。凌晨,整栋楼只有他的办公室的灯还亮着,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每天伏案十几个小时。他全身心地沉浸在卷宗里,阅卷、研讨、开会、报告。疲惫、辛劳,茫然无措却仍咬牙坚持的时刻,只有亲历者才懂。也唯有亲身经历过,他才得以在一个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反复确认自己的坚韧、执着,还有对抗犯罪团伙的勇气。他是那粒永不沉落的沙子。
7月30日,案件顺利宣判,组织、领导者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同伙皆被判处重刑,涉恶组织的嚣张气焰得到有效遏制。该案一审判决书近4万字,每一页,都倾注着他和审判团队的心血。
该案件虽然被告人众多,但在李晓明的组织下,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判决书辩法析理逻辑严密,语言文字规范通顺,得到控辩双方一致认可。至此,刘某恶势力组织这一长期危害辖区发展的“毒瘤”被连根拔起。
“办任何案子,都需要百分之百的用心和细致,没什么诀窍。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唯有在大案要案中磨炼。”回忆起那段追星赶月的时光,李晓明说道。
03
雷霆手段判案,菩萨心肠对人
李晓明在办案中疾恶如仇,但是面对一张张悔罪的脸、一个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他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也有着一颗仁爱之心。
2017年6月,他办理了一件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图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随后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被害人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事发后,图某经亲友陪同投案自首。送达起诉书时,图某表示认罪,同意赔偿被害人损失。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李晓明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赔偿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害人最终同意图某赔偿其一万元经济损失。
在得知被害人同意赔偿方案并表示谅解后,图某却并没有如释重负,反而眉头紧锁。李晓明敏锐地察觉到了图某的情绪变化,便拉住图某询问:“小伙子,是不是有什么事啊?有问题就和我说。”
“打伤人要赔钱,可是我没有那么多。”
“你的家人呢?他们知道这事了吗?”
“我没有家人了。”
他心中一怔,回忆起图某在做笔录时提到过,父母已经过世,只有姐姐在内蒙古老家生活。片刻后拨通图某姐姐的电话,向她说明情况,希望她能帮助弟弟渡过难关。
“他多少年没回家了?现在有事想起找我了?谁愿意管谁管,以后他的事别再找我。”
透过窗户看着庭内窘迫的图某,他想到自己与其年龄相仿的儿子。谁愿意帮他?一个本性不坏的毛头小子,因一时冲动酿成大祸,现在到了悬崖边缘,如果拉他一把,可能就会脱离深渊。法律不应是冰冷的,而是兼具温度的约束。
最终,李晓明替他出了这一万元钱,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判处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一万元,对于李晓明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谈及此事,李晓明说道:“当时同事、家里人都不理解,问我,这是刑事罪犯,万一不还钱呢?但我当时没考虑这么多,这孩子挺可怜的,没人疼没人爱,就想尽自己所能地帮他一把。”
图某出狱后,在李晓明的介绍下找到了新工作。数月后,他打来电话,向李晓明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并表示自己已经攒够了一万元,近期就去法院将这笔钱还上。“您是我接触过最好的人。”图某挂断电话前说。
这些年,他收获的荣誉很多——北京市先进法官、北京法院第七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业务标兵”,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评“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刑事审判庭在他的带领下,被评为密云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有热爱,更有热心。”密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凤丹眼中的李晓明,热爱审判事业,热心党建和青年工作。在李晓明看来,抓党建、强队伍、促业务,更是一种传承,把自己在法院成长过程中感受到的温暖和力量传递下去。
“我时常想,如果我没到法院工作,去外面闯一闯,会不会有另外一番成就?”采访结束前,李晓明开玩笑说道。
“可第一次穿上那身象征公平正义的法院制服,站在审判台上,那是我投身司法事业的第一站。这四十年,苦过累过、哭过笑过,唯一没有想过后悔。”他自顾自的回答。
在他看来,从20岁到60岁,最好的年华在守护公平正义中度过,这就是意义非凡的人生。他结识了很多优秀的人,看到了人生的可能性不止一面,那种世俗的、名利的、“成大事”的想法,随着当事人的一次次肯定与认同逐渐消散。
虽已近花甲之年,但李晓明仍然干劲十足。他热爱这里,他说:“我很享受法官这个职业带给我的快乐与满足感,我想在这里一直奋斗下去。”
供稿:密云法院
编辑:孙浩淼 肖飞
审核: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