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一名幼儿园园长因为收了学生赠送的一包巧克力被认定违反教育部规定遭开除!
双方闹上法庭。有网友认为,对老师进行违规调查认定时,要有“温度”和“人性”,不能冷冰冰机械认定。
央广网8月31日报道,重庆市某幼儿园前园长王某,因在2023年教师节前夕“收受”学生一盒巧克力,被认定违反教育部印发的教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对该院长作出开除处理。王某对此不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
一审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判决幼儿园败诉。法院认为:王某收受的学生礼物价值较小(价值没有超过10元),是学生对老师的喜爱和尊敬而赠送,不宜定性为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同时,在双方未能就调岗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幼儿园未给予改正机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幼儿园的开除行为属于违法,应支付王某赔偿金。
一审后,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教育部的对老师收受学生礼品的规定是这个案件的关键焦点。幼儿园以违反规定为由开除园长,没有考虑礼物的性质和价值。而王某作为园长,没有谨慎地对待学生的礼物,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这一案件也提醒了教育工作者,在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的同时,也要正确处理与学生和家长的关系,避免因小失大。同时,幼儿园在执行规定时,也应更加理性和审慎,给予员工合理的解释和改正机会,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2014年教育部制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教师有“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应予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
《新京报》评论指出,在对教师“违反教师行为准则行为”进行调查、认定时,要坚持“零容忍”,也要有“教育温度”,不能冷冰冰机械认定。否则不仅会破坏正常的师生关系,让教育失去情感,更将伤害教师的职业荣誉感。
收个小东西不至于开除,可能另有原因。我认为老师还是不应该收学生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