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这本书真是神奇,它让我想起小时候读书的感觉,那种被魔法世界吸引的兴奋劲儿。罗琳写得太棒了,把魔法学校描绘得栩栩如生,让人忍不住想去霍格沃茨上学。
罗琳真厉害,6岁就开始写故事了,我6岁的时候还在玩泥巴呢。她在火车上突然想到哈利·波特这个角色,就跟变魔法似的。不过写书也挺辛苦的,花了6年才完成第一部,还好她坚持下来了。要是我肯定早就放弃了。罗琳在葡萄牙教书的时候开始写,听着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感觉挺文艺的。不知道她写的时候会不会想到有一天这本书会这么火。她把母亲去世的痛苦写进了书里,让哈利成了孤儿,这种经历肯定对她影响很大。写书的时候她就想好了要写7本,对应英国中学7年,这设计挺巧妙的。7这个数字好像真的挺神奇的,很多故事里都会用到。
罗琳给角色起名字可有意思了,每个名字都有特殊含义。比如伏地魔在听着就挺吓人的。邓布利多的名字跟蜜蜂有关,因为罗琳觉得他总是在哼哼唧唧的。海格的名字意思是睡眠不好的人,因为他爱喝酒。这些小细节真有意思,读书的时候都没注意到。罗琳还发明了魁地奇这个词,想了两天才想出来,看来起名字也不容易。她说海格的原型是在酒吧遇到的一个园丁,长得高大威猛但心地善良。这让我想起来我们村里也有个类似的大叔,长得吓人但其实特别和蔼。赫敏的原型是罗琳自己,难怪赫敏那么聪明。不过罗琳说自己没赫敏那么聪明,这话听着挺谦虚的。
罗琳找出版社可费劲了,8家出版社都拒绝了她,觉得书太长了。要是我肯定早就放弃了,但她坚持下来了。第9家出版社终于同意出版,给了她2500英镑的预付款。听说是因为出版社老板的女儿特别喜欢这本书,看来小朋友的眼光还挺准的。出版社担心男孩子不爱看女作家写的书,就让罗琳用J.K.这个名字。这事儿挺有意思的,好像男孩子就不能看女作家的书似的。美国出版社还把书名改了,把怕孩子们不爱看。这些出版社的想法挺有意思的,感觉他们有时候也不太了解读者。第一版只印了500本,现在那些书可值钱了,能卖到1万多美元呢。要是我有一本就好了,可以卖了换辆车。
华纳花了100万英镑买下了电影版权,这钱花得值。罗琳坚持要用英国演员,这想法挺好的,保持了原汁原味。她本来想让特里·吉列姆导演,但最后是克里斯·哥伦布导演的。斯皮尔伯格本来也想导,但他想拍动画片,还想用《第六感》里那个小孩配音。还好没让他拍,不然感觉就变味了。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是在电视剧里被发现的,他爸妈一开始还不太愿意,担心会有太多记者骚扰他们。雷德克里夫第一部电影片酬是100万英镑,到第六部涨到了1500万,这涨得也太快了。汤姆·费尔顿本来是想演哈利或者罗恩的,结果演了马尔福,这变化挺大的。
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拍最后几部电影的时候压力可大了,每天都喝酒。他说有些场景拍的时候自己都不在状态,像个行尸走肉。这让我想起来我高中时候也有段时间特别压抑,虽然没喝酒但也挺难受的。名气来得太快对年轻人来说确实是个考验。罗琳写书的时候差点把罗恩写死了,说是因为当时心情不好。还好最后没这么做,不然粉丝们肯定会伤心死的。这些演员们从小就开始拍电影,长大后肯定会有很多烦恼。不过他们现在好像都挺好的,各自有了新的发展。
罗琳说摄魂怪是她得抑郁症时的感受,这比喻真形象。摄魂怪会吸走人的快乐,就跟抑郁症一样。书里的很多东西可能都有深层含义,比如魔法部可能暗示了政治体系。霍格沃茨的教育方式也挺有意思的,可能反映了罗琳对教育的一些想法。魔法世界和现实世界其实挺像的,只是用魔法的方式表现出来了。这让我想起来,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如科技就像魔法一样神奇。
哈利·波特被翻译成了67种语言,连古希腊语都有,这也太厉害了。翻译的人可不容易,为了保密都不能提前看书,得赶快翻译出来。这本书在全世界都很受欢迎,看来魔法的魅力是跨越国界的。它对儿童文学的影响很大,可能改变了出版界对儿童书的看法。现在还有哈利·波特主题公园,各种周边产品,粉丝文化特别发达。我记得我小时候也特别喜欢收集哈利·波特的周边,现在想想还挺怀念的。
罗琳后来又写了其他书,不过好像没哈利·波特那么火。那些演员们现在也都有了自己的发展,有的继续演戏,有的去做别的了。哈利·波特给很多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即使现在书出版这么多年了,还是有很多人喜欢。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这么受欢迎,可能是因为它讲的是友谊、勇气这些永恒的主题。虽然是魔法世界,但里面的情感和经历其实跟我们现实生活中差不多。每次重读都能有新的感受,这可能就是经典作品的魅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