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义乌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发布义征补布告〔2024〕13-01号、义征补布告〔2024〕13-02号、义征补布告〔2024〕13-03号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义征补(2024)13-01号)、(义征补(2024)13-02号)、(义征补(2024)13-03号)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
因235国道浦江交界至义乌大陈段改建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大陈二村、大陈三村、大陈一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5.3445公顷,约80.1675亩。征收补偿总金额546.6367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总金额521.08875万元。
义征补布告〔2023〕13-01号
项目名称:235国道浦江交界至义乌大陈段改建工程
征收范围:大陈镇大陈二村
征收面积:2.1012公顷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204.867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8.352万元
义征补布告〔2023〕13-02号
项目名称:235国道浦江交界至义乌大陈段改建工程
征收范围:大陈镇大陈三村
征收面积:1.5444公顷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150.579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12.912万元
义征补布告〔2023〕13-03号
项目名称:235国道浦江交界至义乌大陈段改建工程
征收范围:大陈镇大陈一村
征收面积:1.6989公顷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165.64275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4.284万元
信息来源/义乌市自然资源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