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在大伯家白吃白住3年,得知大伯家房子征迁,竟然把大伯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她120万?法院判了!

芒果阶梯 2024-09-03 09:06:31

你能想象吗?一个在亲戚家白吃白住多年的人,竟然会因为房子征迁而翻脸不认人?

北京市近日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匪夷所思的案件。一位女子在大伯家免费生活了整整3年,得知房屋即将征迁后,居然铁了心要分一杯羹。她不仅毫无感恩之心,反而起诉到法院,索要120万元的拆迁补偿!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法院又会如何判决?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件。

01案情回顾

2018年初,35岁的李芳(化名)从老家来到北京寻找工作机会。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系了在京多年的大伯李大海(化名)。李大海夫妇心软,念在亲戚情分上,便同意李芳暂住在他们家中。李芳原本说只住几个月,没想到一住就是三年。这期间,李芳没有固定工作,偶尔做些零工维持开销。大伯家不仅免费提供住处,还承担了她的日常饮食。李芳似乎也习惯了这种生活,丝毫没有要搬出去的意思。2021年夏天,李大海家所在的小区突然传出要拆迁的消息。小区里沸沸扬扬,每家每户都在议论拆迁补偿的事。李芳得知这一消息后,态度骤然发生了变化。她开始频繁地向李大海打听拆迁补偿的细节,甚至暗示自己也应该分得一部分补偿款。起初,李大海以为李芳是在开玩笑,便一笑置之。谁知李芳越来越认真,甚至扬言要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2022年3月,小区正式开始征迁工作。李大海家的房子估值约600万元。令所有人震惊的是,李芳真的把大伯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得五分之一的补偿款,即120万元。李芳声称,这三年来她为大伯家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补偿。而且她长期居住在这里,已经与这个家庭形成了某种共同生活关系。这一举动不仅让李大海夫妇感到心寒,也在整个家族中掀起了轩然大波。

02案件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李芳是否有权分享李大海家的房屋征迁补偿款。从法律角度分析,这涉及到几个关键问题:

居住权与产权的区别:虽然李芳在李大海家居住了三年,但这并不等同于她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根据《民法典》,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不等同于所有权。劳动付出与补偿:李芳声称的家务劳动,在法律上属于日常生活互助,通常不构成获得重大财产份额的依据。亲属关系中的权益:我国法律并不认可仅凭亲属关系就可以主张他人财产权益。李芳与李大海之间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共同生活关系或经济利益共同体。权利滥用:李芳的诉求可能构成权利滥用。《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李芳的行为显然有悖于公序良俗。

基于以上分析,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驳回原告李芳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李芳与李大海之间是单纯的亲属关系和临时居住关系,不构成共有财产关系。李芳无权主张分割李大海家的房屋征迁补偿款。同时,法院也指出,李芳的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应当受到道德谴责。

03案件教训

本案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网友们纷纷对李芳的行为表示不齿,认为这是典型的"恩将仇报"。然而,这个案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亲友间提供帮助时,最好明确约定时间和条件,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慷慨助人固然可贵,但也要适度,防止对方产生依赖心理。面对利益诱惑,我们更应该坚守道德底线,珍惜亲情友情。提高法律意识,明确自身权利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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