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天丝集团(以下简称“天丝红牛”)在其中国官网发布声明《正本清源系列一:谁在冒用红牛之名?》,面向公众详细揭露了泰国华彬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华彬集团”)在中国境内对其多项商业权益进行侵害的行为。其中包括:原合资公司高管涉嫌操纵掏空合资公司生产及销售业务,通过成立华彬集团及关联公司进行体外循环;合资公司红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到期之后,华彬集团冒用合资公司名义,继续非法生产、销售红牛产品。
合资公司业务被掏空 数千亿营收流向成谜
1956年,泰籍华人许书标在泰国创办天丝公司。1973年,许书标设计“双牛逐日”图logo并沿用至今。1975年,第一款以经典的“红牛”logo为商标的红牛产品在泰国正式推出。1982年,英文“Red bull”商标产品在新加坡销售,开启了全球化旅程。1983年,中文“红牛”商标产品出口到香港。
1995年,天丝公司与其他企业合资,在深圳共同成立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授权其使用红牛商标。1998年,合资公司迁址北京,开始生产和销售红牛产品,经营期限为20年。合资公司中,许氏家族为绝对控股大股东,严彬为第二大股东。合资公司大股东委任严彬为董事长,负责合资公司中国区事务。
合资公司成立后,业务很快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但随即却遭受了长期侵害。严彬一面在合资公司体系外设立生产、销售公司,一面将合资公司的分公司关掉或子公司股权转让,导致红牛业务几乎全部被转出了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最终沦为了华彬集团进行不法活动的背书工具。
自2005年起,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陆续成立,目前均由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且100%控股。而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是严彬在2009年成立的独资企业。这些工厂事实上接管了原本应由合资公司工厂执行的红牛产品生产工作。
2006年11月,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完成注册,该公司由严彬100%控股。2007年开始,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在重庆、陕西、湖南、山东、河南、安徽、海南等地相继成立了分公司。同一时期,合资公司至少有13家分公司被注销,多家子公司股权被转移。至此,合资公司的销售业务也被转移。
天丝红牛指出,在合资公司存续期间,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严彬利用其对公章掌控的便利,背着合资公司其他股东,没有经过天丝方股东和董事同意或者决议,通过委托华彬集团全资控股工厂的形式生产销售红牛,所获利益悉数收入华彬集团。天丝红牛同时表示,合资公司成立至今,公司大股东未收到任何分红。
截至2024年4月底,华彬集团生产和销售红牛累计工业产值已突破600亿罐,以此估算营业收入已超过3000亿元。
商标及经营期限到期,侵害行为并未终止
2016年10月6日,合资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使用权到期终止。2018年9月29日,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到期,亦于2019年停止生产。但华彬集团并未停止侵权脚步,冒用合资公司名义,以委托加工的名义,通过私自设厂生产红牛产品并销售,获取红牛收益,将所有的销售收入及利润都收进了华彬体系。从2016年10月商标许可到期至今,华彬集团利用合资公司为掩护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金额已超1500亿元。
与此同时,华彬集团与天丝红牛在中国、泰国多地法院进行了多达60余次商业诉讼。天丝红牛核心主张均获得多地法院支持,并两次获得最高院支持。其中包括:“红牛”系列商标归属天丝红牛、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于2018年届满,确认了泰国天丝集团创始家族许氏家族是泰国红牛控股股东和合资公司控股股东的事实。
2020年底,最高院判决确认“红牛”系列商标为天丝红牛所有,天丝红牛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使用许可已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就在近日,最高院认定红牛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于2018年9月29日到期届满,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不应再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应再获得和享有相应的经营利益。
目前,华彬集团依然在向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天丝红牛指出,华彬集团冒用合资公司名义,以委托加工的名义,通过私自设厂生产红牛产品并销售,获取红牛收益,将所有的销售收入及利润都收进了华彬体系。华彬中国及其高管的这种自产自销行为实际并非委托加工,就是体外循环、非法同业经营行为,是严重的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