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学生放学突遇暴雨,在某酒店门口避雨,竟被保安驱赶!

小婉的文化客栈 2023-10-20 18:25:44

“这家酒店要火了!”广东湛江,两个小学生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暴雨,他们见某酒店门口有屋檐,于是准备躲一会,等雨小一点再走。哪曾想,保安看到,竟不由分说地对两人进行驱赶!不让他们在酒店门口避雨!

小张和小李放学的时候,天空已是阴云密布,看样子随时都会有倾盆大雨,好在两人都带了雨伞,所以回家的路上,他们并不是很担心。之后,他们一边走,一边讨论着课堂上的趣事,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可不一会,天空就飘起雨来。

小张和小李看到,撑开了手中的雨伞,然后加快步伐,准备尽快回家,然而,他们还没有走多远,暴雨骤然而至,倾盆而下。虽然撑开了雨伞,但两人还是被雨水打了个措手不及,雨伞没能遮挡的地方,已经就湿透了,头发也被雨水打湿了一些,贴在了额头上。小张看到眼前的情况,知道他们不能继续在雨中行走了,就在这时,小张看到前方一家酒店,于是他拉着小李的手,跑向了酒店。小张准备在酒店门口躲一会,雨小一点立马离开,绝不会影响到酒店的生意。让人没想到的是,保安看到,竟然不同意,他用强硬的语气驱赶两人,要两人立即离开!小张和小李对视了一眼,然后在保安的催促下,无奈地离开酒店门口,走入了雨水中。事发后,酒店回应说,“主要是为了防止客人拥挤扎堆,防止太多的人堵在酒店门口!”对于此事,有人怒吼,未成年人保护法呢,发生了这种事情,未成年人保护法都不出来管管吗?《未成年人保护法》有这方面的规定吗?答案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2条规定,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看到小孩淋雨,让小孩都屋里避雨,是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反而,像保安这样,对避雨的孩子进行驱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但是,第42条规定,仅是倡导性规定,即提倡大家这么做,违反了也无相应的惩罚。也就是说,这事最终还是落到了道德评价上,无法用法律对保安进行处罚。有人说,我要是酒店经理,这种情况把孩子全喊进酒店坐着,水和零食给孩子吃,然后拿电话给孩子家长打电话,告知情况,让家长别着急。说得功利一点,家长肯定会感激酒店,以后家里办什么事,来什么人,自然而然就会想到这个酒店,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是善良的。反之,酒店保安这样做,不让孩子避雨,是把客人拒之门外,这家酒店的路,必将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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