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新黄河记者从济南槐荫法院了解到一起典型案例:
花费1万余元办理了健身卡,还购买了私教课,但因为健身房无法实现原有的承诺,消费者只能起诉索赔。
案情显示,原告唐某在被告某健身房办理了健身卡,之后又购买了私教健身服务,花费10000多元。唐某在此健身房消费了部分金额,2024年初发现该健身房门店关闭停止营业。唐某诉至槐荫法院,称其尚有1年多的健身场地使用服务和3个月的私教服务尚未消费,要求被告某健身房向其退款。
唐某称,其在2023年就提出了退卡退费,当时被告刚搬迁了新地址,其认为被告场地面积狭小拥挤,不能满足服务要求,故要求退费,当时被告以资金周转不足为理由让其等待,没想到现在直接关店了。
被告则对原告所述情况基本认可,表示确实是资金周转不开,经营不善,现在经济较为困难,才造成了现在的局面。法官对案件基本情况有了清晰了解,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目前调解的重点在于案涉费用应如何退还。
针对被告提出的经济困难,唐某表示理解商家的处境,但担心被告再次拖延,故主张最好还是一次性向其退费完毕,健身房商家表示同意,但希望对方能就金额进行一定让步。
针对此情况,法官从对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从原告诉求、被告现状、支付履行等方面,组织引导双方进行协商,原告在金额方面予以适当让步,最终就退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表示再无其他争议。
据介绍,本案调解过程中,承办人最初考虑到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和原告的合理诉求,尝试提出分期退款的方案,之后根据双方的反馈不断调整优化,最终确定了付款方式,也组织双方协商确定了退款金额,既能高效满足原告的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被告压力。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陈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