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解读】好友酒驾我负责?

律学法考课程 2024-05-23 06:52:35

这一次的历年真题解读我们从民法出发,一同探讨下民事法律关系这一考点。此次所选题目虽然是11年前的司考真题,但是今天重做仍会对我们的学习有很大帮助,希望读到这里的考友认真阅读,有所收获!

【2013年/卷一/第1题】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核心考点】好意施惠、民事法律行为、射幸合同

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的行为,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

好意施惠:又称“情谊关系”,指仅处于纯粹的社交领域,因缺乏意思表示而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好意施惠行为并不成立合同关系,不会产生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但不排除侵权责任,如有发生侵权行为时,仍可进行追偿。

常见的好意施惠行为包括搭便车,相约吃饭、看演出,无偿之路,顺路投递信件等等。

射幸合同:又称机会合同,指合同标的在合同成立之时并不确定,而是受到合同成立之后所发生之偶然事件的影响,最常见的便是保险合同或者当事人之间打赌、博彩行为。

【选项分析】

本题当中,①所述情形便是搭便车行为,但是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残疾存在过错,构成侵权之债,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事例②中的关键词为“自助”和“雪崩”,雪崩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组织人王某能够免责。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见登山过程当中自然灾害的发生,唐某自身应自担风险。

事例③中,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属于射幸合同关系,合同双方都应当预见到这类打赌行为引起的损害后果,应当根据双方过错大小分担损失,吴某自身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与吴某打赌的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事例④中,邀请别人喝酒应当承担妥善安置和救助醉酒者的作为义务,在此事例当中,尽管何某不存在强行劝酒的行为,但在郑某畅饮后未阻止其驾车,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

【正确答案】B

补充:

戏谑行为:指行为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出于真意,并且期待对方会立即了解其表示并非出于真意。戏谑行为可以理解为“开玩笑、说大话”,因为缺乏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产生效力。当然如果相对人非因过错并未了解时,作出戏谑行为的行为人也应对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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