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洮南私造浮桥当事人,举报主审法官“冒名参加高考”后续

知识百科人李先生 2023-07-10 23:45:39

这几天东北地区的吉林省洮南市登上了网络热搜,那么为什么会登上网络热搜话题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洮南属于自然水域比较多的地方,也正是因为自然水域比较多,所以当地村民出行很不方便。

很多人会说,自然水域多,出行不方便,当地修建桥梁就可以了。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无法回答,因为修建桥梁是当地相关部门的事情。

而当地村民为了出行方便,便自费修建了浮桥使用,也正是因为修建了浮桥,当地村民出行节省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因为修建浮桥是村民自费的,所以村民会适当的收取相应的费用(过桥费用)。但是修建浮桥的村民却因为收费的问题,被相关部门调查,最终被当地法院判刑。

随后该事件被上传到网上,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因此也成为了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

吉林:洮南私造浮桥当事人,举报主审法官“冒名参加高考”后续

当这一案件在网上持续传播的时候,国内著名法学教授、知名网络红人“罗翔”律师,发布了一篇长文。

罗翔表示“如果证言属实,过桥收费纯属自愿行为,那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的行为,因此就不属于犯罪”。无强无硬自愿缴费何罪之有呢?“而司法不能背离人之常情、世之常理”。

其实从罗翔的话语中我们可以简单认定为,搭建浮桥的人应该是无罪的。可是当地法院却用法律来判刑修建浮桥的人有罪,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难道是主审案件的法官不懂法吗?还是说有别的事情存在呢?

就在网络上出现不同声音的时候,搭建浮桥被判刑的当事人,更是在网上实名举报主审法官。

据当事人举报的信息显示,主审法官当年“冒名参加高考”,利用虚假姓名以及学籍参加的高考。

当这一举报在网上被流传出来以后,很多网友都不淡定了,原来主审法官的身份也可以造假啊,看来这个法官还真有问题,不然怎么可能判出这样的刑罚呢。

随后当地相关部门也做出了回复,免去审判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只不过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并不能让众多网友信服,一个曾经冒名顶替的人,竟然利用别人的身份成为了国家的公职人员,并且还掌握司法大权的审判长。这样的人是如何通过政审的呢?如果这样作假的人都能参与司法大权,那么法律的意义何在呢?

面对这些疑问,当地相关部门是否应该给出合理的解释呢?还是说这件事情最后不了了之呢?

笔者认为,司法机关需要真实的存在才可以完成对大众的信服,尤其是身为公职人员更应该真实。一个冒名顶替的人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审判长,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可是这样的笑话竟然在现实里面出现了,这就让人无法理解了。

在最后笔者想说,这件事情需要一个合理的结果,需要一个让大众信服的结果,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那么大家对于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吗?一起评论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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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百科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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