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情不用黄金买”,这是本年二月十八号《时事新报》一则新闻的标题,内容说的是苗族的婚嫁风俗。据新闻说,在苗族社会里,男子不必以金钱去购买爱情,女子不必以美貌作商品,一般都是在山野中天然撮合的。支配这天然撮合的因素,便是山歌。青年男女在山野中能互相望得清楚的时候,女的便用娇嫩的喉音,唱出敬爱男子的歌音,男子也同样应和着爱慕女子的声调。一直等这歌音吐尽了心底秘密,刺痛了双方爱液,打动了彼此的心坎,便到了成熟时期。
这时候,他们直率地以大宇宙作小洞房,绿草代替绒毡,岩石权作枕头,开始度那一生中最神秘、最甜蜜的一刹那,也就是订婚手续的具体完成。
当订婚手续由男女本人弄清楚后,便由家庭选择结婚的良辰吉日。结婚的仪式极简单,他们不拜家神,只拜天地。第三天,新娘一清早穿好了衣服,就得回娘家去,直到肚子里怀着私儿,才再回男方家来,重度夫妇的甜美生活。
这一段记事是贵阳的通讯,自然是写的贵州苗族生活。记得我从前有一个同学,是湖南辰州(现怀化,编者注)人,也曾经告诉过我湘西苗族的婚姻风俗。他也是说,在那艳阳的春天,许许多多的男女都到野外去唱歌,唱到情投意合的时候,便手牵手一对对儿地回到家里去。参加唱歌的并不限于苗族,便是汉人,如果高兴去唱,同样也可以唱得成双成对,满意而回。便是他自己的伯母,也是一个苗人,是他的伯父以山歌作媒介娶来的。
由此看来,苗族的婚姻风俗,的确是“爱情不用黄金买”,这是何等进步的两性生活呢!在封建社会里面,两个素不相识的男女,全凭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撮弄在一块,不理当事人愿意不愿意,便要他们偕老百年,那是根本谈不上爱情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面,恋爱是神圣化了,可是爱情受着金钱支配,好像笼中的鸟,并不能够自由舒展一下。试问,只认黄金不认人的爱情,还算得真爱情吗?要有真爱情,除非是让爱情从金钱的魔力之下解放出来。那么,“爱情不用黄金买”的苗族婚制,不是比资本主义社会更进了一步吗?
所以那位通讯记者写了这么几句感慨的话:“世间的事,多半都是矛盾的。都会中的女子,整天喊着‘自由’‘恋爱’‘解放’,但实际上这些动人的口号,都在金钱的火焰下溶解了。相反的,苗族妇女的智慧好像还停滞在游牧时代的阶梯,她们现实的各方面环境,则超越了二十世纪的尖端,在婚姻上和一切的关系上,都过着最近代、最解放的生活。”
这是奇怪的事吗?倘若你不凭着她们的智慧去推论,一点也不会觉得奇怪。因为恋爱自由的实现,并不决定于妇女们的智慧,而是决定于人类社会的物质环境。换句话说,就是决定于人们的经济生活。
在资本主义社会,无论是吃的米粮,穿的布匹,以及各种各样的劳动生产品,天天是被人们用轮船火车运来运去,为的是卖钱。在这种社会生活,一天也少不了钱,因为无论什么,都得用钱买。追根究底起来,就是因为生产物品的时候,都是一大批一大批地造出来,专门卖给人家的。这样,买来卖去,就是人的劳动力也变成了商品,按照市面上的工价来买卖。这个社会里面的爱情,又怎能逃出买卖的圈子呢?
现在的一般摩登小姐,喊着“恋爱”“自由”“解放”,并不含有从金钱支配下解放出来的信念,生在半封建社会的她们,不过是不愿意受封建家庭的拘束,想由自己来出卖爱情罢了。她们每天搽着脂粉香水,穿着时式衣裳,恨不得超过一切其他的女性,不待说,是想在爱情的市场上加强竞争的力量,好去打败她的竞争者。便是在学校的功课上很努力,读了中学想读大学,读了大学又想出洋留学的女知识分子,又有几人不是为着提高自己的爱情卖价,准备将来成为一个挺有钱的官僚或资本家的太太呢?
不过这当中似乎有些奇怪之点,就是爱情的卖方常常是女性,而买方常常是男性。如果我们从人的智慧去求理解,这又是永远搅不清楚的。因为不论是不识字的妇女也好,还是外国大学毕业的妇女也好,一般的只是以出卖爱情为归宿。这就是因为眼下是男权社会,财产权是属于男子的,建筑在财产权上面的家系是男系,不能不承认女性是为着作男性的贤妻良母而生的缘故。
至于苗族妇女,她们的社会环境并不是资本主义的,她们那儿,金钱并没有权威。而且,她们也不是生在封建社会,她们并不感觉有礼教的束缚和家庭的压迫。她们是生活于封建以前的阶段,或者刚刚过渡到封建社会,所以还保存着那种“爱情不用黄金买”的古风。
“古风”!难道她们不是“过着最近代、最解放的生活”吗?不是“超越了二十世纪的尖端”吗?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认定除未来社会外,封建以前的社会也是自由而且平等的。否则便不能理解了。
封建以前的社会的财产,是氏族集团的共有物。集团内的成员,不论男女,谁也不能利用经济上的优越地位来支配别人,因为根本没有个人所有权存在。
因此,那个两性关系也就是集团的——这和目前的集团结婚不同,目前是几分钟仪式的集团,古代是永久的两性生活的集团——就是到了过渡时代,私有财产慢慢地产生,集团婚将要变成一夫一妻制了,那时候两性生活,虽然有了配偶,也还不是固定的唯一的夫妻,这是所谓对偶婚的时期,除了本妻本夫之外,每个男人或女人,都必须和旁的异性发生性的关系。
那么,现在苗族的新娘,要回去怀着私生子再来,也就很容易解释了。为什么呢?这正是保持着古代的遗风,不敢把性的关系一下子完全变成两个人的私事,而必须把它相当地“与朋友共”,似乎只有这样,才没有过分地违反民族社会的成规,才对得住亲戚乡党一样。
我还想过,我们乡下的结婚,有一种闹新房的风俗。在结婚那天,任何来宾都可以调戏新娘子,而且有什么“三天不分大小”的口号。在这三天之内,便是向来大干厉禁的夫兄和弟妇打趣,侄儿和婶母开玩笑之类,都不打紧,简直是把封建礼教暂时搁起,这倒是什么缘故?恐怕这仍然是封建以前社会的遗风,留下一点残痕,遇着机会就表现出来了吧。
至于苗族婚礼的不拜家神,只拜天地,这又可见他们没有像汉族所信奉的这种宗教——祖先崇拜,这大概是由于他们地下的家长,既然没有支配子女终身大事的封建权威,自然天上的家神也管不了人间的祸福吧——不,在他们看来,恐怕人们的脑子还没有制造家神出来哟!
“爱情不用黄金买”,这种精神的幸福,我们不必向苗族社会去寻求,只要使现代社会前进一步,就可以普遍地实现。而且在那高级的社会里面,不像苗族的仅有精神的自由而缺乏物质的享受,乃是精神的和物质的幸福同时到来,那岂不是更令人企慕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