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广场大屏幕播放不雅视频网友要求不打码揪出多少看客和猎人

和舍啊 2024-08-12 03:39:22

看客、猎杀、观赏

这些天,关于浙江绍兴某一广场大屏幕上,播放不雅视频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视频来源:南国早报

一、事件经过

近日,在浙江绍兴某广场的大屏幕上,突然播放着一段不雅视频。

广场上人来人往,路过的女性看到了羞红了脸。

带孩子的,也纷纷把娃抱走。

散步的老人也直呼世风日下!

当然,也有个别人停下来驻足“观看”,甚至有的拍摄起来。

广场周围比较多商铺,不少外卖小哥经常路过此地。

其中一个外卖小哥看到了,觉得太辣眼睛,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报了警!

很快民警就到了,采取紧急措施,直接把线路拆断!

没多久,传播者就被抓到了!

记者联系民警该事件的真实性,民警回答确有其事,至于如何处罚,民警说这件事有点严重,领导都来了,正在开会商讨。

二、网友议论纷纷

打开评论区,排名前几个的,基本都是一个意思:

“为啥要打马赛克”?

“看不清楚,不相信...”

“打马赛克,不点赞不留言...”

当然,也有其他的言论:

比如质疑视频像监控的;

怀疑是不是某人上班在摸鱼,投屏了都没发现的;

甚至有的人说,是不是故意的,不然怎么会放了这么久呢?

三、说不打码的,一点都不好笑

还记得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N号房事件”、“李胜利夜店事件”吗?

每次谈起,不少人都不寒而栗,因为涉及的受害者太多了。

去年某高校讲座时,大屏幕也出现不雅视频,惹得大众愤怒,特别是有孩子的家长。

或许出于看客心态,这次事件,部分网友觉得开开玩笑没事,但是不得不说,一点都不好笑。

1、据当时在场的人说,视频像监控

知道监控是啥吗?

1)有可能是你家里的监控;

2)有可能是某个酒店的监控;

3)有可能是公厕的针孔摄像头所拍摄的视频;

4)甚至有可能是涉及违背妇女意志而拍摄的内容...

就像N号房、李胜利夜店事件中的一样...

看客:针对女性的猎杀与观赏

2、鞭子没有打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痛

如果刚好视频里面是你的家人,或者你本人,你又该如何?你还会像某些人一样开玩笑说,不要打码吗?

我想你不会的,你可能会声嘶力竭要惩罚那些传播者。

其中,有个网友说,小时候和爸妈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出现男女裸t画面,当时他爸爸正洗脚,立马跳起来拔掉电源,然后愤怒地指责为什么会播放这种镜头。

所以,当你设身处地,懂得换位思考,这个时候是不会笑得出来的。

四、网友很着急:怎么还要开会研讨?

一开始看到这个新闻,我也很着急,想快点看到结果。

但是又看了下,民警说,领导都来了,很重视。

然后再细想,抓到了人,直接根据表面判定容易,但是,其背后深思下去,却又有点发毛。

就像我前面提到的,以及延伸的问题:

1)这个视频的来源问题,是否是盗用的?

2)视频的受害者知道吗?

3)如果是不合法监控,还需要去通知受害人并且拆除。

4)视频来源是个人作案还是有团伙?背后有窝点吗?

5)负责这片区域的工作人员是谁?

如果你愿意深挖,其实可以挖出一大串,这样自然工作量就不少了。

五、影响市容和社会风气

可能有些人觉得,不就是不小心传播了一下吗?处理传播者就好了。事情真的那么简单吗?

每年都发生类似案件:

试想一下,如果刚好路过的人,有其他地区的国内游客,或者外国游客,又恰好看到了这广场的不雅视频。

我相信,当地的朋友们不会觉得这还是小事了,因为已经影响到了市容和社会风气。

以后,看过的人,回到了他们的地区,别人问他,你去浙江绍兴那里玩,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呢?他说,哦,是某个广场上的不雅视频。

六、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

1、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播他人隐私,可能受到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

3、根据《刑法》,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制品等,情节严重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传播污秽物品,更加严重。

七、最后

大屏幕是传播公共信息的重要平台,传递的是正能量、健康、有益的信息。

在面对传播不雅视频时,一些人以看客心态,开玩笑,实在不可取。

这也给我们敲响了一次警钟,管理部门要加强公共传播媒体的平台的管理和监督。

其次,市民们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抵制传播不良信息。

外卖小哥及时报警,阻止了不雅视频的传播,也保护了视频中的当事人,这点值得点赞!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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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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