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夫去当杀手,可我只是个女子啊,虽然我精通男科,但也不能让人断子绝孙啊

心动故事集 2024-03-13 13:23:51

文/孜然杏抱菇

穿越后。

我女扮男装当了一段时间的的男科大夫。

直到我的一个常客——城东的牛铁匠,付账的时候悄悄给我塞了一张纸条。

【一个月内刺杀镇南王世子,或者让他断子绝孙。】

好家伙,我给你治病,你当我冤大头。

让男科大夫去刺杀,你可真会双管齐下啊!

1

不是我想当男科大夫,而是我穿越来实在是穷困潦倒。

我一睁眼,就发现自己正在一个破庙里面。

脑子里没有一点记忆,但是身体上的饿已经让我抓耳挠腮。

我效仿着之前看过的年代文,找了一点吃的饱腹,四处打听之后,才知道我是京城外的流民,叫做洛紫,一直在这一带徘徊。

没想到原主和我之前的名字一样。

我进来后,发现身体还有肌肉记忆,只要看到病症,我的脑子没动,嘴巴就已经开始配药方了。

但是除了医学方面的知识,我对于其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众所周知,京城是各类事件发生的大地点,例如王妃带球跑,太医带球跑,宰相带球跑等等。

虽然上城风云诡谲,但是下层人民一般比较安全。

富贵险中求,为了吃饱和赚大钱,我决定靠我惊天地泣鬼神的化妆技术女扮男装混进京城。

于是乎半年后,一位洛·男科·神医和他的大力丸在普通百姓中流行起来,甚至传说有上面的贵人也在用。

我本意不是当男科大夫,但京城这个地方卧虎藏龙,无权无势无身份的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出头。

无奈之下,我突然想到了之前现代社会中供不应求的一个小药丸。

“旁友,药丸要伐?你懂的~一瓶提神醒脑,两瓶永不疲劳,三瓶长生不老。”

我悄咪咪的掀开外衫,露出里面满满当当的小药瓶。

对面的男人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掏出来一把碎银。

在我不懈的努力之下,我的身份问题被某个不肯透露姓名的贵人解决,靠着自己租上了铺面,还开起了京城最大的男科医馆。

就在我美丽人生进度完成百分之八十,就差包几个小白脸的玩玩的时候,剧情突然急转直下。

我居然是个杀手?

好你个牛铁匠,我把你当兄弟,你把我当同事!

原主你到底是什么人啊!

2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医科女大学生。括弧,现男科大夫。

我现在心乱如麻。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在这里干了半年,他们才来找我。

要是早点来,我也不至于在外流浪了这么多天。

想起来,我这些天吃过的苦,看过的鸟,我就怒从心头来,悲从心中起。

我这么一个清清白白的黄花大闺女,看了这么多不该看的,我的心和我的针已经如同在大润发杀了十年的鱼一样冷。

还想让我去鲨人?

没门!

不给钱,就想让我干活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在医馆想了半个小时的对策。

我摆烂了。

我在上学的时候最多杀过小鸡,小鸭,小兔,小青蛙。

现在让我想不杀人还能从反派组织里脱身的计策。

还不如我自杀来的快。

算了,摆烂吧,船到桥头自然沉。

没关系,不就是刺客嘛,

总有失败的嘛。历史上最出名的刺客就是最失败的刺客。

我开始躺倒摆烂。

3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

也许是我背后的boss看不得我这么清闲。

他派了一个小厮来这里。

我一开始不知道他是背后のboss派来的人,还以为是日常出诊。

这种事情很常见,毕竟我看的病并不同寻常,有些人碍于隐私,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就经常去府上为他们诊断。

我开始看见这个小厮脚上穿的锦靴,身上披的袍子,恨得咬牙切齿。

为什么是个人都比我有钱?

小厮高高在上的说。

“洛神医,跟我走一趟吧,我家少爷想见你。”

我点了点头俯身去捡起我的医箱,却发现他的靴子有点不对,好像很厚。

我开动了我智慧的大脑,想到了之前在小说中看到的暗器。

我倒吸一口凉气,该不会是我背后のboss来抓我了吧。

我悄悄地拿了一些毒药和蒙汗药塞到了怀里。

我本来不想去的,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在小厮愈发不耐烦的眼神中,我说我再拿点东西。

我在胸口揣了个十字架,脖子上挂了个佛像,箱子里塞了串五帝钱,然后朝着财神爷拜了拜,才整装待发:“我准备好了——”

小厮:……

小厮咬牙切齿:“洛神医,我们家少爷找你是看病,不是驱鬼。”

我充耳不闻。

哼,命运是掌握自己手里的。

4

去的路上,我揣紧了我的小包裹,就怕里面的药掉出来,我被当作刺客抓走。

我抬头看见门上的牌匾,原来是镇南王府。

镇南王府??

我怎么莫名其妙就进刺杀副本了?不是去见boss吗?

我边走边思考,我到底是要顺从boss的旨意去刺杀呢,还是假意去刺杀,然后赶紧跑路呢?

最后,我得出结论,横竖都是死。

毕竟你的下一个死期,又何必是咽气的时候。

我心不在焉,脸色苍白的跟在小厮后面,突然一脚底一个打滑。

我的医箱飞到了岸上,人掉进了池里。

还好池子不深,我很快爬了上来,但我医箱里的药全散落了一地。

装着大力丸的瓶子,咕噜噜地滚到了一个人的脚底下。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指拿起了我的瓶子,闻了闻里面的药。

我保持着水中爬出的贞子的姿势,抬起头看他。

清晨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显得他的皮肤白皙透亮,一双狐狸眼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他伸手。

我拉着他的手,一咕噜爬起来。

好软好滑。

麻麻,我看见狐狸精了。

旁边的小厮连忙行礼:“二少爷好。”

二少爷?那他就是我要刺杀的镇南王世子的弟弟,齐煜?

我之前听过他一些事迹,据说他是个纨绔子弟,经常流连风月场所,还是耐不住有很多人为他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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