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田佳宁
5月4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主要负责人为金星。
罚单显示,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不审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辽宁银保监局决定对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采罚款30万元。
金星,对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不审慎违法违规事实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辽宁银保监局决定对金星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