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石伟林珏瑶
5月11日,河南“大学生掏鸟案”代理律师付建发布视频称,被判刑10年的当事人闫某即将出狱,其父粉刷新屋,静待儿子归来。
2014年,河南大一学生闫某和朋友先后掏了共1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销售获利1080元,闫某与同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和10年。
5月11日,闫某父亲闫爱民告诉封面新闻记者,闫某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三次减刑将近两年,还自学了吉他,收了四五个狱友作徒弟,“我一直在申诉。前不久去看他,他劝我算了,说回来要创业,好好生活。”
大学生掏鸟销售被判十年半被认定非法猎捕12只国二保护动物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显示,2014年7月14日左右,闫某和同学王某在树林内非法猎捕燕隼1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7月18日,两人将7只燕隼卖到郑州,闫某独自将2只燕隼卖到洛阳。
同年7月26日,闫某通过QQ从他人手中收购凤头鹰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7日,闫某与王某再次猎捕燕隼2只及隼形目隼科动物2只。28日,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在闫某家中查获上述5只保护动物。
2015年5月28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闫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闫某提出上诉,同年8月,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父亲称被儿子劝说“算了”出狱后将创业好好生活
闫爱民告诉封面新闻记者,闫某将在5月27日出狱,出来已经30岁了。“他出事的时候读大一,学历啥的不用谈了。这一直是我心里的一道坎,这些年一直在奔走。”
闫爱民对闫某被认定为明知燕隼为国家保护动物而贩卖的情节和数量一直不认可。“如果知道是国家保护动物,他肯定知道后果,他又不是傻子。我曾经开车去找买鸟人核实数量,买鸟人一直回避没见我。前不久去见儿子,他劝我算了,爷爷奶奶去世都没见到他,家里已经破败了,他让我把家里搞好。”
闫爱民介绍,闫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曾三次减刑累计一年八个月,还自学了吉他,收了几个狱友作徒弟。
讲到这里,闫爱民忍不住笑出声。闫某告诉他,出狱后准备创业,具体做什么还没想好,“他不想再扯这个事了,想好好生活。我尊重他的想法。”
上海抓出来的间谍才判了6年。
冤死了
量刑尺度值得商讨
我最佩服的就是那些爱国的
买鸟的怎么没判
他当时就知道是保护动物才去买卖的,而且他的大学专业也是相关的专业,被抓后说不知道是保护性动物是为自己开脱,这个人知法犯法,理当严惩。
我佩服有些选择性失明的。看不见掏的隼属于二级保护动物,看不见网上贩卖还造成鸟死亡,看不见他知晓这个是保护动物。怎么不去查查看贩卖猎捕十几个二级保护动物判多少年
人有14亿呢鸟呢?才几只?罚坑定是要罚,尺度大得值得深思
拐卖人口,判几年
出来当网红,qj犯都出来带货卖卫生巾了
个人认为:判刑尺度过大!毁人一生!
建立一个专门掏鸟窝的公司?
吃一级保护动物娃娃鱼的有没有,怎么没有判十年以上的!!
应该是2~3年合适,毁了他一生了
时代变了,他出来后可以直播带货
孩子的人生被改变[祈祷][祈祷][祈祷][祈祷]加油
贪污十亿判3年[笑着哭]。
无罪,吃个鸟算个毛,野味才好吃
无语,又无奈…你能说什么呢…碰瓷扣帽子式的事情经常在上演…只要看你不顺眼…
别带节奏了,垃圾媒体,真的,他不是初犯,懂么?还被警告过,但还是想走这条路,类似盗猎,这在哪个国家都会被重判的。他只是规模没做大而已。
谁让我们是老百姓呢
注册公司:掏鸟巢;经营范围:无限;企业形式:无限责任制。
鸟比人生命要宝贵?
动物比人值钱,唉……
都在瞎逼逼,你在非洲杀一头大象试试
此案到底判的重不重?可以自己去度一下相关案例。刚刚度了两个案例,一个是猎杀一级保护动物蜂猴的,几个人判了六到七个月徒刑,看清楚是月不是年。还有一个捕杀一级保护动物黑麂的,罚款三万。国家的保护动物就分一级和二级,差别是很大的,二级保护动物没有濒临灭绝的危险,也不算稀有。
赚了钱移民才是硬道理
还得是物以稀为贵[汗]尽量少生点吧[汗]生的越多人越不值钱[汗]
比最近抓到的间谍都判得重,试问法官,间谍危害大还是抓鸟的危害大,虽然应该受到惩罚,也不该那么重吧,误了年轻人的大好青春
无语!
有些法律是只针对普通人的,所以没钱没势还是老实本份点!
哎,10年的青春
吃瓜群众说没减刑
掏个鸟比间谍的危害大?
创业?风险太大了,弄不好还会背一身债呢,
应该枪毙
贪污几千万上亿的才。。。。。
知道是保护动物,主动在网上联系买家。这是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罪是很重的。这不是简单的掏鸟🥚。
他这种属于知法犯法吧。
应该受到惩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又一个直播卖货网红正在酝酿!
人口太多了,不值钱
惯犯就不要报道了,了解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就会知道判不算重了。
职业犯罪![横脸笑]
这个真有点多,害了人家一辈子。
算了?搁我忍受不了。正义寻求不来,那就开动脑筋仔细想想,在避免自己再受制裁的前提下,有的是办法让他付出代价。人活一口气,没了那股精气神,窝囊一辈子?这不是一点小事,可以选择性失忆
楚河汉界,互不相干,掏鸟已侵犯危害了鸟的生存权利,万物众生,众生平等,建议以后全国斋戒吃素菜,不要杀生,行善积德,南无阿弥陀佛
恶心到无以复加的一次判罚。
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跟可可西里盗杀藏羚羊一个样!
笑话
人活的不如鸟!
可惜了
发了
以前掏麻雀回家当爹的就没管过
看起来不像是冤枉的,有目的的捕捉再售卖
一个年轻人的一辈子有几个十年
说创业就能创业的嘛 直播可以
出来肯定是当网红。
十年太过份了!要是心理偏激之人就会惹大事!
法律吧就是说值得,有些量刑尺度值得探讨一下,是不是?你比如说法官常考考试,如果一个案子十个法判十个样,说明什么?你说是法律是没讲清楚呢,还是法官素质有问题呀?所以我觉得业务考试应该是抓上来。提升法国的素质,我觉得是这是有必要的,你看同一个案例。全国怕的是五花八门儿啊。十个人十个样,100个人100个一样,这一点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那都有冤死鬼,何况你抓了那个鸟呢。[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还活着你就知足吧
唉
感觉量刑有点重?大家觉得呢?
努力挣钱出去吧
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人多
12只鸟10年,贪污10亿才几年
陈院长判的吗???[呲牙笑][呲牙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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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第一次一个口头处罚,第二次再犯可以判刑!有点严重了,钱宝集资诈骗300亿才判15年,为什么一只鸟要判这么严重
[得瑟]判你十年都轻了!谁家门前会有鹰?俩窝鹰16只?你儿子把方圆几个县城的鹰都掏了!而且有前科!卖了好多年!就是个惯犯!还买文章洗地呢?
贩鸟的买鸟的呢?????买鸟用来干什么?????
我一开始也以为他们挺冤的,但是看过整个案件又觉得他们不冤,现在看还是觉得有点冤!
随随便便扩大鸟的权益,侵犯人的权益。
变相的一种妥协。类似打折,就是不降价。
今天的新闻,醉驾导致自己老婆死亡,判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执行!
听说凤凰很好吃,结果吃了个凤尾肉[汗]
吉他厉害,出来了就拿吉他直播
要说不知道是保护动物那确实挺冤,但明知道是保护动物还要抓那就是活该
没背景能说什么
觉得判个三年,减刑到2年左右比较合适。虽然也是保护动物,但是获利金额也少,社会危害性也不大,但是毁了一个人,心态崩了的话反社会心态危害更大
河南必须送礼买通法官就会给你很照顾,不是吗?那么多奇怪的案件,我还以为法官脑子有个钱眼呢,黑白颠倒
他真的冤枉吗?他掏的什么鸟?还私藏枪支,这种人在哪里,这都算判的轻的,别被他爸一把鼻涕一把泪骗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嗝[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贪污都没这么重!!
一点都不冤,当时明知保护动物?
[得瑟]指正有买家,买家到现在没找着吗难道像大白菜似的,是个人就敢买吗,没有懂行的,敢买这东西买了也养不活呀
流量明星,至少值一千万
创业?笑话!与社会脱勾十年了。直接移民国外吧
我想举个例子对比。李某一qj女性,没有殴打,没有怀孕,只是蹭了蹭皮肤,也没破皮,也判十年,这合理吗?我就发现网上有些人的大脑非常平滑,根本不过脑子。这两起案件的共通之处在于,法律有必须保护的人和动物,就应该按法办事,二审维持原判说明了两起案件量刑准确无误!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被街头大妈聒噪几句就可以改判,那还要法律做什么?
这个再怎么也是鸟,10年青春,这个量刑是不是太大了,
现在,好鸟太少了,大家珍惜吧[红脸笑]
还有钱创业,看来家底不错
在狱里的锻炼比人家在外面送10年外卖收获多多了,出来后当网红肯定能把失去的10年赚回来,然后还是被记入史册的人物,人生大赢家。
有猎杀野生动物前科,惯犯,非法持械,曾多次非法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直接掏完了所在地大片区域所有的燕隼蛋,只判了10年还叫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