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超过37天人就出不来了?!

安律探案 2024-03-29 16:24:53

大家好,今天来聊聊刑事拘留的时间问题,因为经常有当事人问,而且不少人会提到37天这个时间,说过了37天人就出不来了。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是并不准确。

根据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如果批捕了,一般还会被羁押几个月时间,理论上也有取保的可能,但是难度比较大。而如果检察院不批准,一般就可以变更拘留为取保候审,也就是把人先放出来。

那正常情况下,公安报捕的时间应该是在7日内,检察机关另有7天时间决定是否批捕,这么算,拘留的最长时间就是14天。但是,如果具有流窜、多次或者结伙作案这三种特殊情形中的一种,报捕时间就可以延长到30日,再加上检察院的审查时间,最长就是37天。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个是适用37天时限的这三种情形,流窜指的是跨市、县管辖范围,多次指的是三次以上,结伙指的是两人以上,算时间的时候要看看符不符合要求。另一个就是,不管14天还是37天,指的都是最长时限,办单单位在这个范围内,随时都有可能做出决定,有些重点案件拘留几天就逮捕的也很有可能。

当然,现在司法机关工作量普遍比较大,时间一般是就长不就短,但是想知道具体是多少天,还是需要盯着办案单位,做好沟通才能掌握得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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