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万家民企、1600名警力异地执法、涉案金额仅60多万元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这场看似普通的执法行动背后,实则隐藏着复杂的利益链条和法律问题,不仅令涉案企业陷入困境,更对全国民营企业的安全感和发展信心造成了巨大冲击。
事情发生在广东省,一家名为壹健康的“专精特新”企业,在2022年实现了24.23亿元的收入,并正准备赴港上市。然而,就在上市前夕,河南省焦作、商丘两市公安局却以涉嫌诈骗为由,出动了1600多名警力到广州,对该集团进行了一场所谓的“远洋捕捞”。这场异地执法行动,让壹健康集团措手不及,原本涉案总金额只有60多万元,但河南的办案人员却先后冻结了该集团子公司相关账户64个,冻结资金高达7.58亿元。此举导致壹健康集团被迫撤回赴港上市的申请,工厂停工、生产停摆、员工工资难以发放,集团业务直接陷于瘫痪。
类似的情况并非个例。根据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撰写的《广东省情内参》,近年来,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市已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自2023年以来,朴朴、壹健康、九浚等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而且大部分案件存在较明显的逐利性执法动机。
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指出,所谓“远洋捕捞”,是指出于利益驱动,部分地区的公安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做法。这种逐利执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对民营企业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为了遏制乃至根治“异地逐利执法”的做法,保护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朱征夫提出了两个建议,即“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在目前条件下,可以通过指定管辖的方式将案件交回原地管辖,即将涉及异地执法的案件移送至企业所在地或被告企业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这样做可以避免当地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第二步,从长远来看,通过修改法律或者作出立法解释,将刑法中关于刑事案件罚没所得的规定中的“国库”明确规定或解释为“中央国库”,即将刑事案件罚没所得统一上缴中央财政。这样可以彻底切断地方财政和办案机关与所办案件之间的利益牵连,从根本上解决逐利执法的问题。
这起案件不仅让民营企业深受其害,更引发了公众对司法公正和法治环境的担忧。如果任由逐利执法横行,那么民营企业的发展将举步维艰,国家经济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地方政府应当认识到民营企业对地方经济和就业的贡献,不应仅因小利就“杀鸡取卵”,损害长远发展。其次,执法机关需要更加规范,避免因利益诱导而失去公信力。最后,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异地逐利执法的问题,为民营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就是保护国家经济。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