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分隔岛 2024-12-20 22:00:20

2024年以来,全县坚持以重要领导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以纵深推进“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服务企业”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创新对标提升行动,以经营主体需求和满意为导向,持续发力推动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实现营商环境优化大升级。

一、2024年工作成效

(一)政务服务持续优化。

深化“一窗综合受理”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发证”的服务模式,较好实现“三少一高”,今年以来,办理业务11万余件,群众满意率99.9%。积极探索实施工程建设审批数字化申报改革,实现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和精简审批材料均达50%以上。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专区,实现涉企服务从“多头分散”向“一站集成”转变,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和提交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截至目前,办理各类服务10000余件。加快提升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率,全县共3400余户经营主体应用电子印章办事,积极推进免证办理服务,累计服务5000余人次,全面推进“帮代办”服务,累计帮助1.3万人次。

(二)执法监管刚柔并济。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编制涉及教育、公安、民政等20个系统、104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并及时依法公开。全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手段,32个执法单位制定免罚清单,2024年全县落实免罚、减罚案件2400余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科学制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和抽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建筑工程、环保、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教育体育等18个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并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亲商安商惠企暖心。

优化网格员服务,精准帮扶企业,安排1800余名营商网格员对接全县3.5万余家经营主体,切实做到“无事不扰 有事必到”。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问题收集、分类汇总、闭环转办等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常态化落实政企圆桌会、银企对接会,推动涉企问题高效办理。今年以来,召开政企圆桌会15次,共受理57家企业67个诉求及意见建议。通过企业诉求一体化办理机制等渠道受理企业诉求共89单,已解决或解释83单,形成每周诉求专报40期。建成运营5+2就业之家182个,企业用工需求库440家,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高校人才对接会52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数3.8万余个,达成意向人数5200余人。

(四)专项治理落地见效。

大力开展“新官不理旧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领域和作风问题四大专项治理行动。持续依法对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重点整治组织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参与的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破坏营商环境 “黄牛”掮客等18个方面,共计发现问题6个。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治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持续优化中介服务市场环境的通知》,全年未收到相关问题。持续开展“清风入企”行动,打通企业监督的“神经末梢”,设置作风效能监测点285个。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2024年全县共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11起、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为企服务工作落细落实不够深入。

个别部门仍存在联系服务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跟踪问效力度有待加强,包保联企干部主动服务意识跟不上,对经营主体宣传解惑不到位,为企服务质效不够优。

(二)营商环境指标压力传导不够有力。

虽能按季度梳理对标提升举措落实情况,及时提请县领导调度,但在后续的责任传导、压力传递、工作部署、任务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导致一些短板指标和突出问题解决不够彻底。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改革创新,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坚持深化改革,紧扣办事更加便捷,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档升级,加强网上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升级,让更多事项网上可办能办、一网通办、就近办理。紧扣办事更加高效,完善容受理、并联审批等制度,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制度,巩固扩大“一窗综合受理”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成果。重点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综合服务专区为载体,打造线下“企业之家”,推动涉企服务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升级。

(二)坚持法律底线,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推行更大范围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柔性执法、联合执法,全面落实保障企业安心发展十条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上门问需”“送法入企”工作,提高为企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由“事后维权”到“事前预防”的根本转变,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坚持服务升级,打造亲清有为的人文环境。

坚持“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原则,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发挥好政企会客厅、政企圆桌会等沟通机制作用,健全县领导、部门联络员和营商服务专员帮扶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答复制、限期办结制、反馈回访制,打通政企互动“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在持续深化“新官不理旧账”等专项治理基础上,重点围绕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以政府的“操心”换取企业的“暖心”。

(四)坚持监管有序,打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照通办”改革,优化系统功能,提升高频事项使用率。提升获取经营场所便利度,实施工程建设审批数字化申报、审批结果物电子化改革,推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审批“一次不跑”“全程网办”。加强要素保障,完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联合踏勘、一站服务、一窗咨询,以最优的环境吸引更多企业入驻,以“营商”换“赢商”,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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