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初四,本是一个普通的夜晚,然而,在京广铁路邢台至官庄段,一场突如其来的爆炸却打破了这份宁静,也震惊了整个国家。
当晚8:03,正值春运客流的高峰期,这条运输繁忙的铁路大动脉宛如一条钢铁巨龙,承担着无数旅客归家的希望和大量物资的运输任务。就在这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划破夜空,爆炸产生的强大冲击力让铁路两侧村庄里的众多村民家的门窗玻璃瞬间被震得粉碎。村民们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得惊慌失措,他们匆忙拿起电灯,怀着恐惧与好奇,结队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当他们靠近铁路时,眼前的景象让他们目瞪口呆:京广铁路的铁轨被炸断,两根铁轨之间出现了一个深深的、狰狞的大坑,尘雾弥漫在空气中,余烟尚未消散,仿佛是一场噩梦的现场。
众人的第一反应便是有人蓄意搞破坏,他们立即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报警。当地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同样被这起事件的严重性所震惊。此时正值春运的关键时期,铁路运输的顺畅与否关系到无数家庭的团聚和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转,而竟然有人在这个时候胆大妄为地进行破坏,这无疑是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然挑衅。公安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紧急派遣警力赶往现场。与此同时,铁路部门也得知了这一情况,紧急调配抢修工人奔赴现场,力求尽快恢复铁路的正常运行,减少损失。
很快,邢台县公安局、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公安部以及铁道部都相继收到了消息,各方力量迅速集结。省公安厅接到报告后,立即展开了一系列紧急行动。一方面,紧急调派警力增援现场,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安全管控;另一方面,迅速发出指令,要求邢台、邯郸、石家庄等地警方在铁路沿线架网布控,全面展开围追堵截行动,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和嫌疑人,坚决防止犯罪分子逃脱法网。
经过现场勘察,警方发现爆炸现场距离邢台市中心约十公里,仅有1.06米的铁轨被炸断,但就是这看似不长的一段铁轨被炸,却让京广线上的铁路运输被迫中断了整整3小时41分。在这短短的几个小时里,大量的列车被迫停运,旅客们的行程被打乱,货物运输也陷入了停滞,给国家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巨大损失,不仅是经济上的直接损失,还有对社会稳定和人民信心的间接冲击。
为了尽快侦破这起特大爆炸案,消除社会恐慌,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很快,以河北省公安厅、铁道部公安局为首的联合破案指挥部和“一·二〇”专案组成立。专案组的成员们深知自己肩负的重任,他们迅速投入到紧张而有序的侦破工作中。经过初步考察分析,专案组判断这是一起有计划、有预谋的恶性案件,犯罪分子通过采取爆炸手段破坏铁路,其目的显然是为了制造重大社会影响,满足其不可告人的私欲。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办案人员不辞辛劳,日夜奋战,对几百个村庄、居委会和几千个单位、商业网点以及生产、贮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处所进行了地毯式排查。他们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仔细询问每一个可能知晓线索的人,希望能够从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揭开这起爆炸案背后的真相。然而,调查工作进展缓慢,一无所获,案件的侦破仿佛陷入了僵局,如同在黑暗中摸索,找不到一丝光亮,每一位办案人员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然而,正义的天平不会永远倾斜。就在案子陷入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时,一条重要线索的出现,让整个侦破工作瞬间柳暗花明又一村。当公安干警们在走访群众时,有两名群众回忆起在爆炸前,他们曾看到107国道东侧的一片空地上停放着一辆“大鼻子、铁壳子、齐尼股”的汽车,而在爆炸发生后,那辆汽车却神秘地消失了。专案组敏锐地察觉到这辆车子具有重大嫌疑,他们迅速对这条线索进行深入分析,认为这辆汽车很可能与爆炸案有着密切的关联。于是,专案组立即对邢台市所有具有这一特征的汽车展开全面追查。
经过不懈的努力和细致的排查,最终确定出现在现场的汽车为“星达”牌,而这种车型在邢台市共有十六辆。这一发现让专案组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他们毫不犹豫地开始逐车逐人地进行详细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调查结果证实,案发当天,只有李虹新驾驶的一辆车从现场经过,并在附近作过停留。这个李虹新究竟是何许人也?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他是邢台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一个司法局局长在这么晚的时间出现在爆炸现场附近,这本身就十分可疑,引起了专案组的高度警惕。
1月27日,李虹新被传唤到专案组接受询问。面对警方的询问,他表现得镇定自若,声称自己当天是和一个名叫王庆虎的朋友驾车前往住在庞马林的一位同事家,停车只是为了看路标和解手,并且坚称自己没有听到任何爆炸声。然而,如此巨大的爆炸声,在那个寂静的夜晚,周围的村民都被吓得不轻,他却声称毫无察觉,这显然不符合常理,专案组的成员们心中的疑虑更深了,他们坚信此人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专案组决定传唤李虹新口中的王庆虎。第一次传唤时,王庆虎并未表现出明显的异常,他的回答与李虹新的陈述基本相符,似乎没有什么破绽。但当1月29日专案组第二次传唤他时,王庆虎却突然惊慌失措起来,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恐惧和不安。在询问过程中,他借口去厕所,竟然趁机逃跑了。这一异常举动让专案组更加确信他们二人与爆炸案脱不了干系,也让整个案件的侦破工作再次陷入紧张的氛围中。
与此同时,在另一边,排查雷管炸药的干警们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他们发现李虹新的小舅子甄某曾带着李虹新冒用皇寺乡八方石料厂的名义,前往皇寺乡爆炸物品管理站购买过炸药和雷管。这一发现无疑是一条关键线索,专案组当机立断,决定传唤甄某。2月8日,甄某被传唤到专案组,面对警方的审讯,他起初还百般抵赖,但经过专案组反复较量,最终突破了他的心理防线,甄某终于交代了实情。
他承认曾受李虹新之托,假冒八方石料厂的名义,从皇寺乡爆炸物品管理站购买了五袋硝胺炸药和四十枚电雷管,并交给了李虹新。之后,李虹新又让堂弟李勇新把其中四袋送到邢台县境内的存地沟铁矿储存。
当夜,指挥部立即派员前往存地沟铁矿进行核实。经过一番仔细的调查,证实了甄某的供述。并且,警方还得知李虹新曾于1998年10月以炸鱼为名,从矿上索要了透明小塑料袋装炸药数十管,经检查,这些炸药与爆炸案现场遗留的物证完全相同。同时,警方还在存地沟铁矿提取了李虹新事后存放在这里的与“一·二〇”案现场爆炸装置完全相同的电雷管二枚。这些铁证如山,让李虹新的罪行逐渐浮出水面。
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李虹新的心理防线终于在2月13日午夜彻底崩溃。经过专案组强大的政治和心理攻势,他再也无法承受内心的压力,痛哭流涕地交代了自己策划实施这起爆炸案的全部经过和背后令人痛心的原因。
原来,李虹新的仕途经历起初颇为顺遂。1972年高中毕业后,他从县公安局的一名普通警员做起,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奋努力,在短短几年内就脱颖而出,成为了刑警队队长,之后又升任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原局长调走后,他担任了党组书记一职,主持公安局的全面工作。年仅30岁就担任实权正科职位,在当时可谓是年轻有为,前途一片光明,他也因此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期待和信心。
然而,命运的转折却在不经意间降临。1989年5月,因工作需要,32岁的他被县委调到政法委任办公室主任。这本是组织对他的进一步培养锻炼,希望他能够在不同的岗位上积累更丰富的经验,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为未来的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但李虹新却没有正确理解组织的良苦用心,他固执地认为这是县领导故意不重用他,在他狭隘的观念里,公安局局长权力大、牌子硬、实惠多,而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所在的部门只是个清水衙门,无权无势,凡事都得求人,与他所期望的职位相差甚远。尽管心有不甘,但他还是无奈地接受了调动,不过从此一颗对领导心怀怨恨的种子便深深地种在了他的心里。
李虹新心气颇高,不甘心在政法委这个他认为的清水衙门干一辈子。于是,他开始积极动用各种关系,四处奔走,试图调离这个他不喜欢的岗位。
终于,在1990年10月,他被任命为邢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当时年仅33岁的他是全县数百名局级领导中最年轻的,这足以体现出领导对他的重视和培养。但他却没有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始终认为司法局的工作远不如公安局实惠,对领导不让他回公安局的安排耿耿于怀,心中的不满情绪日益增长。
不久后,当他得知县公安局局长已被明确为副县级待遇后,内心的不平衡感愈发强烈。他偏执地认为那个职位本应属于他,是领导剥夺了他的机会,因此感到恼怒和愤慨。祸不单行,在事业上遭遇挫折的同时,他在经济上也陷入了困境。
在朋友的鼓动下,他筹资数万元开办矿场,然而由于缺乏经验和市场判断能力,最终赔得一干二净。在事业和仕途的双重打击下,他的心态彻底扭曲,将自己的失败全部归咎于党和政府对他的不公。在这种极端错误和危险的思想支配下,他萌生出了一个邪恶而可怕的想法:既然组织和领导不让他好过,那他也要让他们尝尝苦头,制造一个大事件,让他们受到处分,以此来发泄自己内心的怨恨和不满。
最初,李虹新找来与他私交甚好的县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副科长王庆虎作为助手,两人开始密谋实施犯罪计划。一开始,他们并没有将目标锁定在京广铁路上,而是选择了邢台市委或市政府,因为他们认为这样会引起更大的社会影响,能够更好地达到他们报复的目的。
随后,李虹新凭借自己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积累的人脉和经验,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备炸药和引爆装置,为实施犯罪做着充分的准备。
当炸药和引爆装置全部配齐后,李虹新和王庆虎便迫不及待地加快了实施犯罪的步伐。他们最终把爆炸的目标选定在市委大院,并且为了扩大影响,精心选择了1999年元旦这一天作为行动的时间。他们天真地认为,只要炸药包一响,不管有无人员伤亡,邢台市委大院被炸的消息很快就会引起中央和省里的关注,届时,那些他们认为“亏待”了他的领导们就会受到处分,他就能从中获得一种扭曲的满足感。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由于市委大院有武警守卫,他们无法进入,于是便将炸药放在了市委西墙外的女厕所内,企图通过炸毁市委大墙来制造混乱。
但也许是老天有眼,由于他们没有将引爆装置连接好,炸弹一直没有爆炸,反而被群众发现并报了案,这次计划以失败告终。
但李虹新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他的罪恶念头,他仍然执迷不悟,一心想要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尽管王庆虎在第一次失败后已经心生恐惧,对继续犯罪产生了犹豫,但李虹新却利用自己多年的公安工作经验,蛊惑他说:“怕什么?我搞了多少年的公安,凭我的经验,越是在这个时候行动越保险。
公安局现在的精力是放在破案上,并不会派多少人去警卫市委大院。这点,我比你懂。”在李虹新的劝说下,王庆虎最终还是选择了继续与他合作。
于是,他们又密谋于1月20日晚,再次前往市委大院实施行动。这一天,省人大、省政协正在开年度全体会议,他们认为在此期间发生爆炸案,中央和省里无疑会更加关注,这样就能更好地实现他们报复的目的。
当天晚上7点左右,李虹新开着“星达”汽车和王庆虎携带炸药包来到市委附近,准备伺机实施犯罪。然而,当他们到达现场后,却发现市委周围人流量太大,根本无法找到合适的机会下手。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临时决定改变计划,去炸京广铁路。在他们扭曲的认知里,京广铁路是中国的交通大动脉,将其炸毁所制造出的动静和影响会比炸市委大院大得多,能够更好地引起上级的重视,满足他们报复的心理。
随即,他们开车窜出市区,沿107国道向北行至京广铁路邢台至官庄段的一乡村公路口时,王庆虎从车上卸下自行车,驮着炸药胆战心惊地来到京广线上。他的双手颤抖着,将炸药包安放好,然后设定好引爆时间。晚上8:03,随着一声巨响,震惊国内外的“一·二〇”爆炸案终于发生了。
炸药包爆炸的气浪尚未消散,李虹新和王庆虎便迅速驾车逃离了现场。在临分手时,李虹新还不忘叮嘱王庆虎道:“这事儿是要掉脑袋的,到死都不能说。”
然而,他们的罪行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1999年4月初,经过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和深入侦查,李虹新、王庆虎二人最终被依法以破坏交通设施爆炸罪判处死刑。他们为自己的罪恶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法律的尊严得到了维护,社会的正义得以伸张。
这起“一·二〇”爆炸案的侦破过程充满了曲折和艰辛,公安干警们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顽强的毅力和专业的素养,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它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任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这也提醒我们要关注公职人员的心理健康和思想动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