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李丹
记者8月7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民政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加强结对帮扶工作,助力50个国、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作出部署。
当前,全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5万个,居全国第6位,涵盖了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志愿服务、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各个领域。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是社会组织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守望相助、和衷共济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
《通知》指出,助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平台、项目库建设,优化完善参与帮扶合作机制和支持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共同推进实施“蜀公益·哺桑梓”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活动品牌;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所在的7个市(州)民政局要指导所辖帮扶县强化基础工作,主动与帮扶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乡村治理等领域重点任务落实,聚焦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提出有效、有针对性、可落地的项目需求,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结对帮扶,确保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全省性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关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发展需求,加大对我省2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25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帮扶力度;本省各级社会组织要主动做好与国家确定的对口帮扶的全国性社会组织的工作衔接,着力助推国、省重点帮扶县乡村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和消费帮扶、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推动提升帮扶地区民生服务保障水平。